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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灣南州鄉 狗肉火鍋 拍攝實錄


bigmouw wrote:
不是限縮人民權利的法律一率叫作惡法
會有這樣想法的人只能說可能沒啥邏輯..(恕刪)



我哪一句說過 " 限縮人民權利的法律一率叫作惡法 "
躲在法條底下 叫囂別人沒有邏輯
我到真要聽聽到底 不能吃狗肉的邏輯在哪裡
不要再說 甚麼法律規定的屁話 這我早知道
到底是誰沒有邏輯
巨大一姐 wrote:
抱歉,把您跟另一位網...(恕刪)






就先這樣吧




bigmouw wrote:
姑且不論這個行政解釋...(恕刪)

看動保法19、20、21
會被開罰只是意料中的事
要不然就是狗會被捕狗隊照規定帶走
也早就有人被開罰過

黃泰山我沒興趣去訕笑他
不就一個殘障又違法亂紀的人
會支持在水鳥保護區野放餵食野狗的人
還有人要挺我也沒辦法
AI.3 wrote:














搞了這麼久

你才終於發現自己引錯言了

然後你又引言的下面這段,這也不是我講的

-------------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就像有些人有養狗的權力一樣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惡法
洋洋得意 自以為天下所有理 都站在他這邊
這也是這些人被大眾不恥的原因阿
--------------

一次引錯看錯,我可以當作你是不小心

連著兩次,我就不是這麼想了

請問你要惡意栽贓到何時?

手法惡劣到不行......



網路通稱鄉民,沒任何其他意思

比起來我更相信政府機關的解釋

而且早就也有人被開罰了,記得很久以前就有大學生的XX餵食社被開罰

然後動保去抗議過

律師有心的話可以去幫助他打官司拒絕受罰XD...(恕刪)



一時疏忽,已道歉多次,
沒惡意,我真的沒這麼無聊去栽贓不認識的人,抱歉!
AI.3 wrote:





就先這樣吧

...(恕刪)


01系統怪怪,
您好像重複發文又延遲,
再道歉一次,抱歉!!
足球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不吃足球........

亂入
-------------------
好啦 回歸正題
首先要細分幾個地方
1.屠體來源
其實狗在路上隨便抓都有,當然也跟肉豬一樣有所謂的繁殖場
專門養來當肉來殺的(台灣我還不曉得確實地址在哪 不過肯定有XD)
這邊就可以分為a.別人養的 b.路上抓的or野生 c.自己養的 d.大量繁殖
附帶一提的是 世界上有吃狗肉的地方幾乎都會有這種犬類繁殖眷養場
當然貓也有喔 XD

2.屠宰
先說 依照動物保護法 詭異的規定 宰殺貓狗 是違法的行為
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宰殺前項第一款之動物。
任何人不得因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事由,有下列行為之一:
一、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
二、販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動物之屠體

但為什麼說詭異呢 就是只有宰殺貓犬兩類是違法的 剩下的只要不違反動物保護法 & 非保育類
那就可以
(雞鴨鵝牛羊魚豬淚目中)
爬蟲類表示:......
(動保法指的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
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一堆昆蟲表示:....... <==野生動物
3.販賣
同2,除了貓狗 宰殺後只要不販賣的話 可以直接跳到第四項
(其實翻了翻 除了動保法規定貓狗不准販賣 & 野生動物保育法 規定不准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 其他都沒講到 連屠體都沒有XDDD)

4.烹煮&食用
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吃
---------------------------------------------------
也就是說上面講了拉拉雜雜一大堆
只要鍋子裡煮的東西
你知道 我知道 獨眼龍也知道是什麼 但是不說出來給別人知道
都可以吃下去 OK的 簡單吧?

動物保護法連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野生動物保育法連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20001
自由心証=黑箱作業?! 我可不敢領教XD 想要的全都得不到,不該來的總是會來。 這就是人蔘啊!ヽ(´ー`)ノ

巨大一姐 wrote:
一時疏忽,已道歉多次...(恕刪)

沒事的

討論擦槍走火,我想我也會


afu823 wrote: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就像有些人有養狗的權力一樣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惡法
洋洋得意 自以為天下所有理 都站在他這邊
這也是這些人被大眾不恥的原因阿
...(恕刪)


來來我們來一一檢視你的文字
......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 惡法
......

所以在這裡此惡法應該指的是動保法囉

(難不成有其他的法律有要出聲歐)

所以依照你內心的想法

動保法是惡法,不然怎麼會有這種說詞呢

(講真的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動保法是惡法 我通常聽到的是動保法是沒用的法律)

再來為啥你認為他是惡法呢 回到一開始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因為你認為他剝奪了其他人可以吃狗肉的權利

所以說動保法是惡法囉

引伸解釋為 只要剝奪了抹些人可以做某些事的權利就是惡法囉

不知道這樣的解釋有沒有合你的邏輯呢?



afu823 wrote:




這句話是我說的
看來忙著跟太多人 吵架
總會忙中有錯

我還是認為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恕刪)


沒辦法,反對者的見影就開槍,
兩個ID很像的人同時引我的言,
您認為啥我並不想管,
只覺得真對不起另一位仁兄!
bigmouw wrote:
引伸解釋為 只要剝奪了抹些人可以做某些事的權利就是惡法囉
不知道這樣的解釋有沒有合你的邏輯呢?
...(恕刪)


那是你的引申 不要扯到我身上
法律是要求大家遵守的
如果要求大家遵守的事 沒有任何邏輯
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制止人民去做這件事
拿 " 不能吃狗肉 " 這件事來說
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人民去遵守
kslXD wrote:
足球是我的好朋友,所...(恕刪)

在以前的另外樓就有討論過更多篇
吃是沒犯法,殺跟販賣才是犯法
所以從未聽過有人吃狗肉就被罰

例如在路上撿到已經死的拿回家吃就沒犯法
除非你要舉證是他殺死的

這篇還是老樣子,大混戰
每隔一陣子就會出現一次類似文
現在又加入廣大有吃狗肉習慣的外勞
這些人都騎腳踏車或走路更難抓到,也不像狗肉店有營業軌跡
只能說有養狗的自己顧好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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