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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流浪貓狗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

pen52651342002 wrote:
說比做簡單啦動物又有...(恕刪)

你是沒看清楚嗎 上面的稅金是有叫貓狗付錢喔?
還是有說要逞罰貓狗?


還有上面的某位這裡是01不是你家的寵物論壇
在那邊扯什麼 自私的人類 可惡的人類 什麼病毒的
最好自己不是人
趕快po文給大家瞧瞧 原來豬也會發文
你這輩子的飼料錢我幫你出
讓我們再仔細檢視一遍原文標題 [減少流浪貓狗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 ]. 假設原文標題是對的, 那麼不就意味著 [沒人愛貓], [沒人愛狗] 的時候, 流浪貓狗問題自然會解決 !

讓我們繼續假設以上敘述為真, 但是把貓狗換成老鼠, 蒼蠅, 蚊子與蟑螂. 那麼發文樓主的意思就是 [減少流浪老鼠, 蒼蠅, 蚊子與蟑螂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鼠人士”, “愛蠅人士”, “愛蚊人士”和 “愛蟑人士”]. 假設原文標題是對的, 那麼不就意味著 [沒人愛老鼠], [沒人愛蒼蠅], [沒人愛蚊子], [沒人愛蟑螂] 的時候, 流浪老鼠, 蒼蠅, 蚊子與蟑螂的問題自然會解決 !

發文樓主是假設只要沒人愛, 沒人餵養貓, 狗, 鼠, 蠅, 蚊, 蟑等生物, 這些生物自然會餓死消滅. 問題是生物本來就不是為了被人豢養寵愛而存在. 即使完全沒人餵養, 貓, 狗, 鼠, 蠅, 蚊, 蟑仍然不會死光. (樓主大概國中生物學沒專心上課吧!)

貓的演化始祖大約在 10.8 百萬年前出現 (http://sparkleberrysprings.com/v-web/b2/?p=445)


人的演化始祖大約在 5.8 百萬年前出現 (http://www.newscientist.com/article/dn9989-timeline-human-evolution.html)

假如不餵養貓狗就沒有流浪貓狗問題. 那麼城市裡的麻雀, 老鼠, 蟑螂也沒人餵啊, 城市裡的麻雀, 老鼠, 蟑螂問題又要誰來負責?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 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機不在貴要拍才行
那好吧!把貓和狗按照蚊子、蒼蠅、老鼠、蟑螂的標準撲殺!
我有聽過瀕臨絕種的動物,好像還沒聽過瀕臨絕種的蚊子、蒼蠅.....
如果貓狗可以不問是否有主就當街撲殺, 那麼搶劫強盜者是否也應比照辦理. 畢竟和貓狗比起來, 搶劫殺人的罪犯更應該被立刻撲殺,
BSA wrote:
讓我們再仔細檢視一遍...(恕刪)

BSA太崇拜你的邏輯了
我在寵物板繼red8大大後又發現一位人才
都是哲學辯論類的高手
red8大跟BSA交手的話不知誰勝誰負
(抱歉.小雞塊又開始發神經了)
小雞塊 wrote:
BSA太崇拜你的邏輯了, 我在寵物板繼red8大大後又發現一位人才. 都是哲學辯論類的高手, red8大跟BSA交手的話不知誰勝誰負 (抱歉.小雞塊又開始發神經了)

唉, 您過獎了. 理工科的基本功夫就是邏輯. 大學時的老師說: [只要能寫出一套道理, 分數一律照算!]

滕文公下﹒第九章
公都子曰:“外人皆稱夫子好辯,敢問何也?”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敝人只是看不慣扭曲是非的言論, 覺得應該講出自己的一點道理而已.
BSA是唸理工的
沒想到中文造詣也這麼棒喔~
本人很讚成樓主的看法!提高飼養動物的門檻就是養犬貓課稅!把這些稅金來養動物保護警察及建置動物福利設施,落實動物保護法!減少那些不負責任的飼主,如此,路上的狗大便可以減少,半夜亂叫的犬隻也可以減少,亂追咬人的犬隻也可以減少,鄰居為養狗吵架上法院的事情減少,虐待犬隻的事件減少!最後沒人亂養動物------就沒人棄養動物!流浪狗自然就會少了!讓台灣的街頭不再有流浪狗及狗大便!為達到這理想,一定會有陣頭期,就像騎車不戴安全帽罰五百元,推行時一堆人反對;汽機車要繳強制責任險也是一堆人反對;抽煙要提高煙品健康捐也是一堆人反對-----那養犬貓課稅還等什麼咧!
請大家支持開徵寵物稅!提高飼養寵物門檻,如此,會去寵物店買狗的人少了,需求少供給就少了,繁殖場也不用繁殖那麼多小狗來賣!
ulcer97 wrote:
本人很讚成樓主的看法!提高飼養動物的門檻就是養犬貓課稅!把這些稅金來養動物保護警察及建置動物福利設施,落實動物保護法!減少那些不負責任的飼主,如此,路上的狗大便可以減少,半夜亂叫的犬隻也可以減少,亂追咬人的犬隻也可以減少,鄰居為養狗吵架上法院的事情減少,虐待犬隻的事件減少!最後沒人亂養動物------就沒人棄養動物!流浪狗自然就會少了!讓台灣的街頭不再有流浪狗及狗大便!為達到這理想,一定會有陣頭期,就像騎車不戴安全帽罰五百元,推行時一堆人反對;汽機車要繳強制責任險也是一堆人反對;抽煙要提高煙品健康捐也是一堆人反對-----那養犬貓課稅還等什麼咧!


ulcer97 wrote:
請大家支持開徵寵物稅!提高飼養寵物門檻,如此,會去寵物店買狗的人少了,需求少供給就少了,繁殖場也不用繁殖那麼多小狗來賣!

何況還有被人收養的街貓街狗該如何計算的問題 ? 今天問題是出在以繁殖寵物營利為生的寵物繁殖場與寵物商店. 所謂的 [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本生意沒人幹!] 只要寵物買賣有利可圖, 這類棄養賣不掉的貓狗魚龜等寵物的問題一定還是會出現. 普通寵物飼主了不起三五隻貓狗, 而且又沒靠貓狗賺錢. 光是查緝核實就是耗時費力徒勞無功 (e.g. 管區員警多久才查一次戶口? 現在還要員警把貓口狗口一並列入戶口稽查業務? 可能嗎?) 倒是靠貓狗魚龜等營利的繁殖場與寵物商店反而沒事. 這樣寵物的來源並未管制. 賣不掉的貓狗一樣被棄養甚至關籠任其活活餓死.

打蒼蠅(一般飼主)不打老虎(大型養殖場), 軟土深掘(立法專門找一般百姓下手)的結果還是一樣亂! 反過來一問: 難道繳了 [寵物稅] 街上的貓狗就不會生小貓小狗? 難道所有的街貓街狗都是棄養的寵物? 前面早講過 [老鼠蟑螂沒人寵愛], 問題是都市裡的流浪老鼠, 流浪蟑螂又該誰來負責?

大禹治水與鯀治水的高下在哪裡? 預防疏導 v.s. 約束強制. 這就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頒布之後, 隨便賣黑槍都能發大財 (連檢察官都下水來撈錢), 結果呢? 黑道的軍火往往比警方還精良!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只是讓有背景有門路的人可以快速發財而已. 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這種玩意都能破解了, 您的高論 [犬貓稅] 要破解也不難. 況且破解 [犬貓稅] 既非重罪也不危害治安, 您這 [犬貓稅] 不是讓人笑話了.

真要防範流浪貓狗, 那也要由營利的[寵物繁殖場, 寵物商店] 等等源頭加以預防控制 - 寵物養殖業須領牌登記並且每季至少一次由不同之檢查員便服檢視衛生狀況(USDA 美國農業部的做法), 情況太差者立刻紅牌停業吊照處分, 更爛一點(e.g. 虐待鞭打放火燒貓狗) 那就會送上法院處理. 已捕獲之流浪貓狗不可任意安樂死, 而是要鼓勵民眾收養(疏導). 南加州幾個城市的居民發起簽名訴願 -- 禁止收容所處死正常健康之貓狗, 收容所收滿之後不得繼續上街捕捉; 整個收容所的經營狀況由自願義工回報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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