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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社皮吃狗肉....更新.(香肉店事件已落幕)

peterchen76 wrote:
除了同類以外,只要是...(恕刪)



老鼠也是肉

你家在哪

我可以請版友把家裡抓到的老鼠都送你吃

吃不完放你家天花版

開心就抓幾隻來吃

搞不好你弄出個經濟規模

一定會有專門烹煮老鼠肉的柬埔寨師傅可以跟你進口老鼠肉

何等美味呀

你說是吧!!!!!!!!!


多鼓吹吃老鼠肉應該沒人會有意見吧
seaman0601 wrote:
韓國有個節目做了一個實驗,
給雞吃雞肉, 和給狗吃狗肉,
發現, 雞不會吃雞肉 , 狗卻吃狗肉,



牛也不吃牛肉
羊也不吃羊肉
馬也不吃馬肉

這實驗還真有趣...

版主 加油!!您真的很勇敢
要小心安全喔~~~~

真的很感謝您



相關法條 請參考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60027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這是殺狗的法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這是基本處罰 有比例原則的適用),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第一項 :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 [第六條] 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第二項: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情節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這是加重處罰)

第三項:
[五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這是累犯處罰 刑事罰)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 這是賣狗肉的

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七、違反第十二條第三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販賣犬、貓之屠體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動物之屠體。




殺狗被抓到第二次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power_max wrote:
牛也不吃牛肉羊也不吃...(恕刪)



牛 羊 馬不是都只吃草嗎????

然後是草食性動物

這個實驗的點在哪??

我腦殘 看不懂
power_max wrote:
牛也不吃牛肉羊也不吃...(恕刪)


牛跟羊吃肉嗎??

sorry.樓上的先行問過了 .別理我
peterchen76 wrote:
除了同類以外,只要是...(恕刪)


上吧,團團圓圓交給你了 .
kunfeng2002 wrote:
牛 羊 馬不是都只吃...(恕刪)

他是在反諷之前的論點,因為雞本來就不吃肉阿

kunfeng2002 wrote:
老鼠也是肉你家在哪我...(恕刪)

老鼠不是本來就有人在吃嗎?我爸小時候就吃過勒~

heavenkings wrote:
上吧,團團圓圓交給你...(恕刪)

貓熊肉不知道味道如何喔
Luke Chen wrote:
他是在反諷之前的論點...(恕刪)


他的反諷真深..我完全搞不懂

----------------------------------------------

我知道老鼠肉可以吃呀

是說他怎不提倡吃害鼠呢

一堆人在把狗狗當寶貝的人面前說狗肉好吃

這種心態是甚麼


請連 蛆 獐郎 老鼠 泥蚯 麵包崇等生物一並列入宣導

重心才真的是為美味

別只喊食狗

不然別怪別人口氣不好

對了

還有求你牛璧也順便吃一下

感恩唷
kunfeng2002 wrote:
牛 羊 馬不是都只吃...(恕刪)

因為之前seaman0601提到:
seaman0601 wrote:
韓國有個節目做了一個實驗,
給雞吃雞肉, 和給狗吃狗肉,
發現, 雞不會吃雞肉 , 狗卻吃狗肉,

因為雞本來就不吃肉,所以power_max才又引用那些動物來反諷

另外大大你提的那些生物好像有很多不算是"肉"耶~
麵包蟲中國那邊有人吃倒是真的
Luke Chen wrote:
因為之前seaman...(恕刪)


那我出們吃飯時想一下

等會再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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