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的動保:
人權 > 經濟動物權 = 實驗動物權 = 野生動物權 = 寵物權
將動物生命價值以及利用目的來分類是沒辦法的事,
所以不同分類的動物因目的不同,所給予的權利也不同.
但牠們的權利是不能凌駕人類的生存及安全權利,
所以禽流感時會屠殺, 登革熱時會屠殺.
不同分類的動物也不能互相干擾, 所以國外動保很反對貓狗去殺野生動物.
只是台灣動保會說, 貓狗殺野生動物是貓狗天性, 可以允許.
台灣的動保:
貓狗權 > 毛保權 > 其他理性的人 > 非貓狗的動物
台灣的動保想要將貓狗跟人類同地位,
但有可能嗎?
人類社會是要受過教育以及懂的基本法律規範,
如同小孩或沒受過教育的人,政府會限制需要有家人同伴,
以避免他們造成別人的傷害或損失.
但台灣的那些動保要求別人尊重貓狗,要求流浪貓狗的生存權,
那台灣動保是不是該要先教育好牠們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安全?
如果做不到, 卻要人類允許危險因子不用受主人的陪伴,可以自由行走,
那貓狗權不就凌駕人權了嗎?
愛爸愛媽亂餵養, 垃圾不清,貓狗大便不清, 要居民忍受,
流浪貓狗造成車貨, 毛保要求駕駛人開慢,
流浪狗咬人, 毛保要求人類忍讓, 甚至誣賴說是被害人的錯,
流浪狗咬死其他動物, 毛保說這是天性, 其他動物就沒動物權嗎?
有人欺負貓狗, 毛保只會批評毆打加害人,
請問....毛保這些行徑還有什麼立場要求人類尊重你們和尊重貓狗?
要人類尊重貓狗 , 可否請你們先懂的尊重別人的人權和其他動物的動物權?
貓狗是動保問題, 不是宗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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