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貍糊塗 wrote:
其實就是總歸一句“養...(恕刪)
台灣不能吃去韓國就可以吃了,如果想吃人可以去巴布亞新幾內亞。
嬰兒湯廣東一帶也有在賣~
反正想吃啥都有!!
Molonlabe wrote:
別的我就不指正了,請...(恕刪)
阿毛阿毛 wrote:
完全沒人提到可愛吧?...(恕刪)
airball1059885 wrote:
所以你是認為狗體型適中,吃的不算太多,好取得好控制,而且不會危害人類囉?
所以你也很認同狗是適合馴養的肉食動物囉?那你說的不是跟我說的一樣?
airball1059885 wrote:
今天本來就是在辯論,不然你回文不同意我的觀點,我也指出你的錯誤之處,這樣不就是辯論?
airball1059885 wrote:
至於要看馴養的大型肉食動物要到馬戲團?如果你認為應該到那代表人類欺負虐待動物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