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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把你的寵物帶去公共飲食的地方(縱使你抱著)

很簡單,把你的小孩帶走就好了
只要那個場所沒有禁帶寵物
你憑啥要求?
perigil wrote:
比較好奇大大怎麼處裡...(恕刪)


這就不勞大哥您費心了!


Charlie881052 wrote:
沒有違法是沒有違法
而有沒有影響到別人,這點就很難客觀的判定
除非你一進餐廳就先拿麥克風全體舉手表决

而且就算沒有影響正在用餐的客人
也很難講你不會影響到準備要進來用餐的客人
畢竟餐廳是人吃飯的地方,人才是重點

所以容許小弟也跟您說一聲
不妥當就是不太妥當
也許您在養狗前就應該要先想清楚,只有不要影響他人,而沒有所謂權益不權益的問題
(恕刪)



大哥您漏掉了最重要的關鍵 " 老板同意 ",店是老板開的,在這個領域內老板最大,除非違法否則老板說了算。

老板允許我帶狗入店用餐,而您不准,這就剝奪了我在這家店吃飯的權益,又如法律規定狗狗只要在寵物籃或是運輸籠內,而且頭手不露出外面,就可以搭捷運,我照辦了,而您不准,這又侵犯了我搭車的權益

至於影響別人,這就見仁見智,我可以忍受的您不見得可以,同樣的您可以忍受的我可不一定。不過有問題可以提出來呀,您不說我怎麼知道您有意見,只要您提出來我一定尊重,問題講出來才能討論,如果我們無法彼此達成共識,那我會請別人或是老板來公斷,如果老板贊同您那我會離開,可是如果老板同意我,那很抱歉要請您移駕別的餐廳囉!

" 準備要進來用餐的客人 " 。您一進入餐廳見到的是您無法認同的景象,您還會跟他囉唆半天,要是我一定掉頭走人。

不過如果您是連菜花坐在隔壁桌都會有意見,吃不下的人,那我只好跟您說抱歉了!

"強調"這兩個字好像有那麼一點"衝",改一下好了,上次的回應也改了,希望不會造成各位的不舒服,抱歉!

最後我還是要說 "只要老板同意而且沒有違法沒有影響到別人,我的權益我絕對爭取。"
jeff4216 wrote:
我看不出來你把我的發...(恕刪)


Charlie881052 wrote:
說句公道話有的人認為...(恕刪)


我覺得你把你的寵物當家人(寵物)ok,不過別指望其他人會把你寵物當成你的家人(人類),如果要要求別人將你的寵物當成你的家人(人類),那自己也要對待自己寵物像家人(人類)才有資格,例如很多人真的把狗當人,上桌吃飯用人的餐具等等....我是不反對,不過真要這樣搞那就完全比照人類辦理,半吊子真的只是偽善~(有些人會說:你看我對我的兒子(狗)真好,讓他上桌吃飯,跟我共用餐具等等ok,那就幫他保健保,上托兒所,年紀到了還要結婚辦酒席,死後買靈骨塔立牌位等等,要做就做全套)

不然別人對待你的寵物如畜生你也不能說啥(不是傷害牠之類的對待)~
Why so prestigious?

五級金賀 wrote:
請別把寵物跟人搞得一...(恕刪)


如果你的小孩排斥見到人你會把他安置在廁所養他一輩子嗎?

不繫牽繩讓狗在公共場所趴趴走是錯誤的行為而且會讓別人不蘇胡!非常不可取!

可是你的反應也嫌誇張了點!還準備要揍人喔!

最好是這樣啦! 看你老婆孩子會不會去給你辦會客順便帶點吃的!

tsann wrote:
這就不勞大哥您費心了...(恕刪)


你講得沒有錯
是老板的權力
不過如果其他客戶反應
老板開門做生意
到時會不會多一個牌子
禁止寵物禁入
那應該是可以預期

感謝提醒大家維護自己的權益
並記得跟老板反應
記得立牌子
不然下次不再來光顧了

supersunday7776 wrote:
你講得沒有錯是老板的...(恕刪)


是老板的權力沒錯!

很好!我們終於有共識了!

至於老板要怎麼做,他自有考量,不用我們費心。

五級金賀 wrote:
請別把寵物跟人搞得一...(恕刪)

很討厭在店內遇到抱寵物的人,

emillala wrote:
有些飼主可能會不了解...(恕刪)


哈哈~~~
在台灣動保法之下
你有辦法養獅子、老虎當寵物
可以路上趴趴走,再來說這種比喻!!


yayayuting wrote:
哈哈~~~在台灣動保...(恕刪)


更酷的可以牽一隻呆腦獸去麥當勞!!
場所不是寵物餐廳的話...

就不建議帶寵物進去吧!

有可能會造成別人的困擾話就要避免,

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就可以了,

常看到寵物在店內隨便小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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