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南台灣南州鄉 狗肉火鍋 拍攝實錄

惡法亦法只是法律專業人士執業的一種專業
而不是民眾質疑法律或是法律出問題的時候拿來用的檔箭牌
不然法律將永遠沒有探討空間

有多少合宜的法律是違反集會遊行法出促成的?
如果沒有違法的野百合台灣會延遲解嚴多久?

巨大一姐 wrote:
我看了耶~您對"殺狗...(恕刪)


這句話是我說的
看來忙著跟太多人 吵架
總會忙中有錯

我還是認為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dontfeedwilddog wrote:
「禁止餵食流浪動物」...(恕刪)


要這樣衍生的話必須先確信:不餵食他們就會餓死。
這點成立了嗎?
巨大一姐 wrote:
抱歉,貼太快引錯言,
但您講的也差不多,甚至對殺狗有罪更不以為然:
-------------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就像有些人有養狗的權力一樣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惡法
洋洋得意 自以為天下所有理 都站在他這邊
這也是這些人被大眾不恥的原因阿
--------------
殺狗有罪是惡法?
有栽贓您嗎?!


搞了這麼久

你才終於發現自己引錯言了
然後你又引言的下面這段,這也不是我講的
-------------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就像有些人有養狗的權力一樣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惡法
洋洋得意 自以為天下所有理 都站在他這邊
這也是這些人被大眾不恥的原因阿
--------------


一次引錯看錯,我可以當作你是不小心

連著兩次,我就不是這麼想了

請問你要惡意栽贓到何時?
AI.3 wrote:













那位也不是律師,你相信台北市動保處還是相信鄉民?XD

..(恕刪)



PS:指正您的就是鄉民?所以要相信您才對?
據我知,他是政大法學所畢業,有考到執照的!
雖然發言很跩,可是他是律師是事實!

afu823 wrote:
我還是認為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恕刪)


快去提釋憲吧

真的我支持你

法律本來就可以適當的對人民的權利做限縮

不是限縮人民權利的法律一率叫作惡法

會有這樣想法的人只能說可能沒啥邏輯
巨大一姐 wrote:
抱歉,貼太快引錯言,
但您講的也差不多,甚至對殺狗有罪更不以為然:
-------------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就像有些人有養狗的權力一樣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惡法
洋洋得意 自以為天下所有理 都站在他這邊
這也是這些人被大眾不恥的原因阿
--------------
殺狗有罪是惡法?
有栽贓您嗎?!


搞了這麼久

你才終於發現自己引錯言了

然後你又引言的下面這段,這也不是我講的

-------------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就像有些人有養狗的權力一樣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惡法
洋洋得意 自以為天下所有理 都站在他這邊
這也是這些人被大眾不恥的原因阿
--------------

一次引錯看錯,我可以當作你是不小心

連著兩次,我就不是這麼想了

請問你要惡意栽贓到何時?

手法惡劣到不行......

巨大一姐 wrote:
PS:指正您的就是鄉...(恕刪)

網路通稱鄉民,沒任何其他意思

比起來我更相信政府機關的解釋

而且早就也有人被開罰了,記得很久以前就有大學生的XX餵食社被開罰

然後動保去抗議過

律師有心的話可以去幫助他打官司拒絕受罰XD

dontfeedwilddog wrote:
「禁止餵食流浪動物」...(恕刪)


你有沒有點進去看這位大哥

還是你是摸骨神人不用看光摸骨就可以判生死

裡面的文章明明就是針對禁止餵食流浪動物這點作反駁

怎麼在你眼中做反駁的卻變成支持了呢

看到標題就開槍嗎哈哈哈
AI.3 wrote:














搞了這麼久

你才終於發現自己引錯言了
然後你又引言的下面這段,這也不是我講的
-------------
我不吃狗肉 但是尊重人民有吃狗肉的權利
就像有些人有養狗的權力一樣
只是不恥有些人仗著惡法
洋洋得意 自以為天下所有理 都站在他這邊
這也是這些人被大眾不恥的原因阿
--------------


一次引錯看錯,我可以當作你是不小心

連著兩次,我就不是這麼想了

請問你要惡意栽贓到何時?...(恕刪)


抱歉,把您跟另一位網友混為一談了,
實在不應該,因為我很不以為然他的想法!

對於您,
我已回答了,
您對動保法有其他疑慮可以另外開樓討論,
本樓針對"殺狗有罪"是事實!

抱歉唷,邊忙邊回文,把您跟另一個傢伙混為一談了!

AI.3 wrote:
比起來我更相信政府機關的解釋...(恕刪)


姑且不論這個行政解釋我根本沒看過到現在你也沒提出來

我只看到你一直在訕笑那個叫泰山的人

到底是怎麼個解釋呢我也懶的找了

行政解釋的意義跟位階我想這應該是常識

再來行政解釋後面打前面的也所在多有

不要說行政解釋了

同樣的案子都可以一審二審不一樣了

位階跟法律一樣的判例也可以初一十五不相同了

只能說我只能說做人阿要懂得思考 不是上面說啥就聽啥阿孩子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