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l1124 wrote:軍人連道歉都害怕嗎?...(恕刪) 軍人沒道歉嗎?人家道歉影片出來了大家還不滿意司令出來道歉了還被人砸花這位大大說大家可憐那位犯罪者事實上我一點都不覺得他可憐我是覺得他後面的很多人可憐犯罪者就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沒必要搞連坐法之前學生虐貓怎麼沒有教育部長出來道歉
jill1124 wrote:麻煩請google...(恕刪) 營區是你隨便要進去就可以進去的嗎?要辦也是檢察官去辦,那些人有啥資格?還公審、直播,簡直是莫名其妙只會講"有法律禁止公審直播接受道歉"嗎?根本在硬凹還有口口聲聲在那邊軍人軍人是所有軍人都犯案嗎?是國防部長要求的嗎?明明就是幾個個人的錯誤無限上綱也要有個限度當然軍方高層軟骨頭也自取其辱但無法改變許多人對動保團體的厭惡
jill1124 wrote:在那些人眼中,人類是真的比狗還不值得關心,...(恕刪) 台灣不能販賣人口(嬰兒)貓狗為什麼可以販售?台灣不能代理孕母為什麼可以有貓狗繁殖場?大型狗為什麼不能買票搭大眾運輸工具?狗狗街頭演春宮秀沒防礙風化,貓兒夜鳴叫春不會噪音處罰?一整串下來動保動保的無限上岡....
醉望紅塵 wrote:政府該造冊列管的應該是養狗的人養狗繳狗稅,每隻每年1萬元送到收容中心人道銷毀30萬棄養一律重罰100萬並有期徒刑1年當你棄養時,等於是宣判了這隻狗的死刑了繳不起、養不起,生病了負擔不起醫療費,就別養...(恕刪) 掛狗牌 納狗稅 立法管理 杜絕流浪狗
「堅持一定要把小白作掉,朋友卻阻仍堅持」張峰瑜仍堅持「反正就是我決定要把它做掉的」朋友還回「可以把牠交給我,不需要這樣」但張峰瑜仍和義務役一兵胡家瑋聯手吊死小白朋友力勸仍未挽回小白一命剛好遇到動保激進人士,個性比較恰...那也沒辦法動物保護法:包含「刑罰」自由刑 +「行政罰」罰金張峰瑜、胡家瑋自己要好好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