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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愛狗團體對於飼主飼養的疏失而造成寵物死亡者,也應該提出告發

飼主有錯要罰+1,車主態度不佳,社會觀感不好+1
這串結論就是說

只要是愛狗人士開車的技術都是超一流的

那些撞狗的肯定都是技術不好不然就是故意的
優質國軍 wrote:
這串結論就是說

只要是愛狗人士開車的技術都是超一流的

那些撞狗的肯定都是技術不好不然就是故意的


不知道是怎樣的說法會讓你有這種想法
不過相信這種想法也只是想想而已
誰會撞到東西就想逃跑?
這跟會不會撞到東西完全是兩回事而已

撞到東西...車子難免傷到... 又不是在國道上...
應該下車關心一下彼此吧... 又不是開贓車或是有毒品...

兩個月前在土城撞到一台機車,那個被我意外撞倒的騎士說也奇怪
請警察來又說不用、說送醫院也說不用,只有說賠錢最乾脆
但是當我打電話叫警察來幫我開三聯單以便於我申請保險理賠時
對方卻跑了.... 好險保險公司還是受理~


自家的狗不栓好,被弄到只能說大家都很吃虧
加上又是趕著上班的時間,意外本來就比較多
撞車撞人撞安全島的一堆,
但是絕對沒有烙跑的理由。至少也要等新安XXXX產物保險員來!
(電視廣告打很大~ 不知道服務是不是真的那麼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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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好像無法涉及法律責任賠償
且要賠應該是狗主陪給車主精神賠償:
沒有一位駕駛願意看到街上突然在視覺死角有生物

要是狗主多一份責任,別把街道當成寵物的樂園
就不會有這件事情發生。 除非車主又來個假爆衝真踩錯而撞民宅。

jarry111 wrote:
恐怖 6惡犬 拖行圍...(恕刪)


可以跟政府 .

因為他們沒有好好地抓野狗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扣西雄 wrote:
http://tw....(恕刪)


你不懂嗎???沒繫狗鍊那些人是要等著那些開車可憐人撞死後再討高賠償費,然後再買一狗再撞死一次再討高賠償費!!這樣就沒有老狗醫藥費問題,因為都撞死了啦


沒繫狗鍊人因該要腦子吧
什麼都愛狗團體
這根本是政府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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