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招也許在文革、紅衛兵時代還可行,因為目無王法、理盲濫情
不過在現在,真要以為打著一隻狗的死亡就可以違法犯紀
自己卻老是幹些狗屁倒灶、雙重標準的事情
真要讓這種人恣意妄為,那台灣真的變成是鬼島了!
jrta1597 wrote:
好像這圈子裡的人很喜歡講態度?
所以吃人透透
最主要的就是想要"金錢"撫恤
這種人~~一句話送給你: 告~毀謗、跟恐嚇
向警局備案~~之後他肯定會跟妳道歉~~拜託和解
看狀況要庭外合解還是庭內吧!!
他自己會很清楚退路~~
就跟以前新搬來的鄰居一樣
他的東西都佔馬路
強制劃分界線
然後就一堆,結果見人老實就用法律的層面恐嚇,導致那位老實鄰居"付錢求和解"但是很奇怪的是他拿什麼來告?
老實人把她的東西整理一下"不然巷子"很醜陋
結果那位就向員警備案竊盜等~~
結果連我也要搞上去~~誇張的哩
搞得左右鄰居~~精神緊繃就算了~~整條巷子的鄰居也被他搞的很誇張
很多人都被她拐到錢
大家都是看到法律~~就會怕,不然就是花錢消災
我被她搞的~~也火大,所以裝設"監視器、跟探照燈"
靠~~她報警說她被傷害,因為我探照燈照到她~~導致恐懼害怕
......
她靠來我家門口~探照燈才會照
最後呢? 警察說~這婦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 大家都習慣了
跟我玩法律!! 警察也是很OX~都要我們互相退讓
我就拿出官威警告派出所員警~一切依法處理~
什麼叫和解~
眾鄰居~~對我鼓掌叫好~
她就是欠缺壞人~~
半夜還把鄰居的車~給刮花 " 跟你說啦 " 那種都是精神有問題的
反正依法處理~~現在大家都決定要讓她送進監獄
1.監獄 2.搬離~~
所以她選擇搬離
跟你說啦!! 你這樣的人 " 都是婦人" 婦人家~~都彙稿一些出路
那些都是吃人透透看你勾易~~
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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