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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 )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 20150706

幸福很簡單 wrote:
是我落伍了嗎?為啥,給牠吃潔牙骨不就好了?...(恕刪)

狗小時候是看門狗,睡地板,幼犬會咬潔牙骨、玩具,我嫌玩得太髒,就不給玩;
以前我對狗很嚴格,牠有護食的問題,這二者是有關聯的,牠兇我,我就兇牠,記得~逐漸長大,牠就是保護潔牙骨,但不吃;
現在人與狗關係有改善,但牠仍然會怕我,牠會霸佔裝食物的益智玩具,丟給牠放一天都不吃,只要咬到狗屋內,我就無法拿到,要引開牠才能去拿;
所以,護物的行為,我沒有積極去改善,大不了就不給牠玩,牠不吃潔牙骨。

狗的牙膏,狗可以吞食;牙刷可用人的獅王細毛牙刷,牠會咬牙刷,所以只能刷看得到的地方,一定會刷到牙齦,用獅王牌軟毛比較不受傷。
用什麼牙膏,請Google大家的使用經驗。
我比較不能理解....

阿肥的故事-->送養人手上死了三隻狗都是正常的,領養人走失了一隻狗,是天大的罪過??
前面兩隻幼犬感冒死亡,是否是真相?有沒有解剖證明?

(此回文與主題有關,比照藍方思考模式)


註解:送養者對領養人"見縫插針",但是寬以律己阿阿阿

red3310 wrote:
那種領養契約即使我個人修過法律知道那種絕對不合法,也絕對不會去簽

違約金幾乎跟買隻合法犬舍的純種狗一樣了,把人當笨蛋嗎?


他會跟你說, 我把狗養的這麼好,花了不少錢.
送給你養,簽約只是為狗好.
那些賠償條約又不一定會用到.

這些送養合約,
在我看來解釋成"代養合約"比較合理.
因為寵物根本不是送養,

要是有人傻傻的簽下合約代養.
代養人負責寵物一切費用,
還要失去物權,
失去隱私權.

但是說真的,這種合約是違法的.
合約應屬無效.


Rebecca94 wrote:
阿肥的故事-->送養人手上死了三隻狗都是正常的,領養人走失了一隻狗,是天大的罪過??


因為送養人沒簽領養協議書咩
要是送養人這三隻狗是兩養來的也簽了協議書
哇!! 不知道要不要抓去槍斃?

Garfield65 wrote:
狗小時候是看門狗,睡...(恕刪)


真是不可思議...

MIMI眼 wrote:
對方還是很不死心!
又在他自己的fb散佈過年想去樓主家"走春"
但是.....走春要帶點紅包或帶點喜氣的東西吧!!
怎麼會是"灑冥紙!"咧~


人的嘴巴要吐什麼在FB上是人的自由
法律無假期,真這麼冤,大可以自殺去六道輪迴看看芭比在哪,去跟閻羅王申冤。
演連續劇就省了,看了就想吐。

一句老話:想要慫恿你的無知跟隨者行動

就不要以為鄉民的正義不會報復到你頭上


我已經懶的理會這個毫無勇氣出來對質、只敢叫其它人替他出面的人在那邊哀嚎鬼叫了。
哪天這個人真的出來面對公眾的時候,才是新聞吧!
Rebecca94 wrote:
我比較不能理解......(恕刪)


就算阿肥病死,領養人不敢說然後扯謊走失我都可以理解(那種領養合約走失總比死好)


阿肥很可愛,雖說這麼說很殘酷

不過它的3個家人都一一病死了

你要說阿肥身體很健康我也不太相信

這樣的狗也是很容易夭折的


這也不能把錯怪到領養人身上

畢竟狗在送養人手上也死了3隻

領養人養不活也是無法苛責的事
ryan4825 wrote:
可以進去呀~~ 應該是您被封鎖了喔~~(恕刪)

哈哈~應該是我在他的POST上面發表說:芭比託夢給我,說它沒有受到虐待XD!!
果然是一群腦補假動保人士!!

只准神姑說,別人託夢就不行!!
Why so prestigious?

perigil wrote:
哈哈~應該是我在他的...(恕刪)


Blockquote兄,沒差啦,我也被封了

我本來就沒有在玩FB的人,也忍不住在很久以前上去說了幾句,叫那位仁兄出來面對,就被封了。

不然組個"反腦殘動保人士殘害社會聯盟",第一使命就是把這位藍先生驅逐出動保界
還給台灣一個乾淨的環境如何??

結果成員只有我跟你......



來把之前順手寄給動保處收到的回信貼一下:承辦人有遮蓋一下


tcapo@mail.taipei.gov.tw
1月2日 (9 天以前)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來信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首長信箱反映「動保處及嚴處長遭藍姓網友汙衊」1案,已交由本處辦理,說明如下:

一、關於本案,本處業依動物保護法及行政程序相關法規,於第一時間函送權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卓處,惟針對民眾不理性之情緒發言,本處除加以譴責外,將不排除提出法律追究,然現今民主社會下,本處尊重人民行使個人言論自由之權利,亦無需一一回應批評與謾罵。本處始終秉持保護動物、維護動物福利之宗旨,施政成果有目共睹,感謝您對臺北市動保處的支持與重視,本處仍將持續努力執行各項動物保護工作,致力本市成為「友善動物城市」。

二、若有其他動物保護的問題,亦可洽承辦人:OOO,聯絡電話:02-87897158分機XXXX。

謝謝您的來信,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處長嚴一峰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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