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a1597 wrote:
寵物稅應該入動保法給於法源依據,
專款專用於動保法相關人事費用.包含動物警察
不必嘴砲啦!
你趕快推動聯署修法
我第一個支持!

goldenbowl wrote:
還不要浪費,會不會太...(恕刪)
那請問你是哪尓国家??
這麼簡単的一尓概念
有那麼難懂嗎?!
多做些功課
不然枉費你養流浪狗了
egi_ysjq wrote:
人待人原本就親疏有別,而在台灣,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句話: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所以台灣人對待狗的情感原本就超過一般動物,故也禁止吃狗肉,這是大前提。
vencern wrote:
老實講,雖然身為養狗...(恕刪)
erica0588 wrote:
我不太懂你對愛狗人士的定義,似乎是把那些養寵物,卻不尊重他人感受的人,一律稱為愛狗人士,而你只養狗,卻不認為自己是"愛狗人士",那是不是你不愛狗
至於你說的餵養貓狗卻造成環境問題的,那是需要再教育的人,有些阿桑們只想到貓狗好可憐,沒有吃飽,我相信她們悲天憫人,但對於是否造成他人的不便,我相信和愛不愛狗無關,和她們有沒有這樣的自覺有關,這樣不自覺的行為而妨礙他人的人,也存在於不養寵物的人當中.
我也看過許多有經驗的愛心媽媽,會將小狗引到人少的地方,甚至會收拾環境,這些正面的經驗卻不被突顯
至於你說的為流浪狗請命,方法不當的問題,表示你不曾去深入瞭解某些團體所做的努力,只放大一些真的是方法不當的團體的做法
法令完善問題和民眾的觀念在台灣是一個漫長的路,除了收容之外,還有團體在做教育及紮根的工作,那有多困難你知道嗎?沒想到,連有養狗的人居然都要落井下石,你所謂的愛狗人士,以不同的形式在為了台灣的養狗環境在做努力,不只是養狗及狗受惠,對於不養狗的人在將來也有更好的生活空間
你說的那種錯誤行為"愛狗人士"當然也有,但那樣的人要被稱做"愛狗人士",(會棄養狗的人可以叫愛狗嗎)那以正確方法養狗的人要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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