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R wrote:哎呀~~ 我一開始第一篇回的就是人狗不分的文章當然重點就在人狗不分這件事,有錯的要先挑出來打臉啊~說我左閃又閃的,我可是從頭到尾都focus在同一件事情上啊~~~要是閃的話哪能跟其他人一起把愛狗人士打臉打得鼻青臉腫~? 我問你談責任規屬你回這什麼東西丫??你醒了沒??你醒了沒??你醒了沒??
achetw wrote:您的說法存在極大的矛...(恕刪) 您的說法存在極大的矛盾.若您願意交給執法單位負責.那您大可不必操心這件狗事.咱倆也沒機會在這抬槓了.或者您願意將您的正義感付諸行動.撥空打個電話檢舉該名肇事車主.還是您選擇繼續躲在電腦後面大聲譴責?會覺得矛盾是因為你只活在自己的思維模式當中對方違法我當人可以遣責,這是我的言論自由.至於對方的違法行為我當然沒權抓他,這是警察的責任.是的.在下顯然沒能如您有如此高的道德標準.僅僅為了在下的口腹之慾.幾乎每天都要有生命為此犧牲.回覆這篇文章之前.才又故意殘害2隻蟑螂的生命.回覆這篇文章的同時.倉庫的捕蚊燈更不時傳來喪鐘.不知這些卑劣的行為比較起您的高道德標準.相差幾何?請大聲的告訴在此看戲的大家.您不曾為了個人的口腹之慾殘害生命.您不曾為了自家的環境清潔殘害生命.還是您天真的用"又不是我殺的"這種幼稚的藉口在說服自己?照你的說法,你應該為了讓非洲野生動物活下去而讓牠們吃下去才對.難道你不知道「活下去」是任何動物的原始本能,這與道德無關嗎?照你的說法你連植物都不能吃,因為植物也是「生物」蚊子和蟑螂因為對我們有危害,人類生命受到威脅(登革熱、傳染病)基於「自我保護」而消滅他們,此與未對人造成威脅危害的狗豈可並論,除非那隻狗要攻擊你,但我想沒有一隻狗可以穿入車子對駕駛造成生命威脅.看到你說的,我真懷疑你只有五歲智商。但若您認為影片中的駕駛是"故意"殘害那隻倒楣的狗.很可能因為您被憤怒蒙蔽了雙眼.建議您再詳細看看影片.在撞擊前.該名駕駛作了什麼動作.不要人云亦云.這樣只會暴露自己的無知.再次回答老是在原地打轉的你,我一直強調的是他違規超車造成狗的死亡,從沒說他是故意的,你一直拿別人的說法當作我說的,正如你說的「只會暴露自己的無知.」再者若您一直存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狹隘思想.誠心建議您.除了多看看書.多加強邏輯觀念.有空也可以多到戶外走走.試著把自己的心胸放寬.或許可以看見更多的真實.我是以為人都有道德感,沒有道德感的我們通常稱之為「衣冠禽獸」,沒有道德感的就跟禽獸沒兩樣,沒資格稱之為「人」。如果你連作為人應具備的道德感都沒有,那也只能跟禽獸為伍了。
TNR wrote:談到車禍不提權利義務責任歸屬是要提什麼? 呼呼呼哇哈哈哈~~~~請問一下撞狗算不算車禍啊???還是說有人自己才是人狗不分啊呼呼呼哇哈哈哈~~~~TNR wrote:哎呀~~ 我一開始第一篇回的就是人狗不分的文章當然重點就在人狗不分這件事,有錯的要先挑出來打臉啊~ 本道從不打人臉啦要嘛我送你一程,保證7天到家不然自己去報名當流浪動物義工
就狗有沒有躲來說即使是人看到迎面駛來的車子都會因為恐懼或腳軟而無法移動了是的,我有看見賓士車主在狗狗的面前踩了下剎車但那也是可以撐得上"一下"的事情罷了在撞上的那剎那剎車燈已經沒亮了況且賓士車主也沒有意思停下車察看的意思就這麼走了
的確狗主沒把狗綁好是有疏失,但就能因此決議狗狗被撞死是應該的? 賓士吃對向超車本就不對,它車速如此之快實在不像是貼著前車超車的,另外賓士進畫面時已完全開到內線,這樣的時間距離難道還不足以他看見前面有兩隻狗嗎? 好,就算是賓士車主真的沒看見以致煞車不及,在撞上後以一個人的道德來說,難道不應該下來關心一下狗狗傷勢,若真趕時間起碼也把狗狗移至路旁,這是身為一個人應該做的事情吧,然而賓士車主不但沒有下車,甚至直接踩油門離去,這樣的態度是應該的嗎? 若今天狗狗是突然從路邊衝出來,那賓士車主撞上去是讓人頗能理解,但狗狗是已經在馬路中間了,因為是狗兒,所以很多人覺得車速那麼快撞上去也沒辦法,但今天如果是人走在那大家又會怎麼說,車主甚至可能因此被判過失致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