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原飼主已經過世,所以她女朋友獨自扶養狗狗約3年,因為只有在當初購買時有打預防針,從飼養到後來原飼主過世,過程中狗狗就沒打過預防針。
現在問題是她女朋友,很小心的照顧,害怕生病帶到寵物店,掃描晶片,發現每年沒打預防針,害怕政府動保處,電腦掃描查到開罰,這問題讓她困擾,請問這樣的情況,是要如何變更寵物飼主的資料,改成她女朋友的?因為沒有原飼主的身分證做變更。
請先進能幫忙,吿訴小弟如何處理,感謝,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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