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求償問題

以下我朋友簡稱A 委託人簡稱B 肇事主人簡稱C
前幾天B因爲要出國10天
因此委託A照顧狗狗
1天350元
就在第二天
A帶狗狗去公園散步(有牽繩)
剛好那個公園有寵物運動區
就是有圍欄可放牽繩的那種
於是A就將牽繩放開讓狗狗自己玩
過沒多久C帶了1隻柴柴進圍欄
那隻柴柴看起來很興奮
看到B的狗就衝過來要跟牠玩
沒想到才幾秒
那隻柴柴開始追咬B的狗
C的狗沒受傷
反倒是B的狗被咬了三處
於是我們連同C去醫院看診

由於C理虧
他也願意賠償後續醫藥費
但A是幫忙顧狗狗的
且有拿B的費用
今天因為狗狗受傷
之後的8天勢必增加A的工作負擔
且未來不知道B是否會因爲此事要求部分退費
因此當下A想和C求償1750(5天工資)
但C認為那是A自己的問題
只願意負責醫藥費
兩邊沒有共識只能等B回國後再三方處理

請問當下A這樣的求償有不合理嗎?
因為錯不在A
但他今天卻因爲這件事讓自己更忙
且可能面臨虧錢的問題
難道無法跟C求償除了醫藥費之外的其他賠償嗎?
2018-11-27 10: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TW00115547 wrote:
因為錯不在A
但他今天卻因爲這件事讓自己更忙
且可能面臨虧錢的問題
難道無法跟C求償除了醫藥費之外的其他賠償嗎?


可以要求

就看對方願不願意

去調解委員會吧








鐵牛CEO wrote:
可以要求就看對方願...(恕刪)

確實蠻有可能走到這步
我只是想問各位大大
如果是你們也會求償嗎?
因為對方總覺得是我們在跟他敲竹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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