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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的土狗造成的困擾

巷口的鄰居養了5隻土狗,晚上主人把牠們都放出來在巷口附近閒晃
一開始每天晚上狗吠聲與哀嚎聲此起彼落到天亮,久了也習慣不去理會...
但是最近變本加厲,由於家母每天早上5點左右都會經過此巷口去搭早班公車
這5隻土狗竟然開始追起早起運動的老人家並且沿路狂吠,也包含要去搭車的家母
由於家母年事已高,很擔心因為土狗的追逐在驚恐的狀態下跌倒受傷
前幾天家母在巷口被狗追時遇到狗主人剛好要出門,家母順便跟主人反映他家土狗的問題
沒想到狗主人竟然跟家母回說"你沒打狗,狗就不會咬你啦"
聽到家母轉述當場火冒三丈,免於恐懼是我的人權
你家的狗看到人就吠就追造成他人的恐懼,即使後面狗被打也是剛好而已
什麼叫做"沒打狗就不會被狗咬"狗仗人勢嗎,原本當下要衝去跟他理論
但是家母認為大家都是鄰居以和為貴,希望先反映給里長由里長出面勸說改善
想請問一下
日後如果狗主人還是依然故我
1.這5隻土狗未上狗鍊我可以請環保局來開單嗎
2.就我知道這幾隻土狗也都沒裝晶片,那我可以請捕狗大隊直接抓走嗎
由於不僅造成老人家進出的不便
而且每天早上巷口就是一堆土狗叼過來的垃圾造成環境的髒亂
家母一直叮嚀希望息事寧人,也說她會改繞另一端巷口出去
因此上來請教大家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比較可以妥處的方式


2015-09-23 4:34 發佈

lion318 wrote:
巷口的鄰居養了5隻...(恕刪)

安啦!!
冬天快到了!!
有人養的狗其實比餵養的野狗好處理,只要他有追逐的動作出來可以立刻撥打110,讓警察去跟他說,至於狗主人不用跟他廢話,會放養的不是懶(清屎尿)就是笨(不會教)基本上就是耍流氓(我養狗的爽就好其他人怎樣不重要).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0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者。
二、畜養之危險動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築物或其他場所者。
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


前兩條基本上沒用,危險動物很難認定警察也不懂,但是在馬路上有追人車的動作就可以主張動物嚇人,警察就會去勸主人了(至於開單就不用太期待),總之路上遇到兇狗就是打110就對了,不然閃狗出現交通意外基本上是沒有人會負責真的被狗咬好歹還有機會求償.

--
補充一點:不管你有任何理由,除非被狗攻擊的當下否則請不要對狗做任何不利的動作,就算狗咬你一口之後跑掉你也不能追過去打它,否則你會從被害者變成違法者.

既然是放在外面的...

那就好處理了
lion318 wrote:
巷口的鄰居養了5隻...(恕刪)

lion318 wrote:
巷口的鄰居養了5隻...(恕刪)

這種沒出事都是他家的狗,被欺負還是車禍還會來跟你求償
出了事情咬了人祂就會說不認識了。
請捕狗大隊直接抓走比較快...

跟不講道理的人去講道理是不智的行為...
說不定狗狗是在警告人類身上有病,該去做健康檢查了。
直接報警 或 請捕狗大隊出馬了啦

里長沒用


lion318 wrote:
巷口的鄰居養了5隻...(恕刪)
可以選擇比較好的方式:

香腸 熱狗 炸雞...這三樣食物可以跟狗狗打好關係
lion318 wrote:
巷口的鄰居養了5隻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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