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去逛夜市,發現居然有人用小發財車載著一籠一籠小狗在那販賣,小弟就走過去看,老闆還跟我說這些都有血統的,但小弟看了那些狗狗,每隻都沒活力,感覺都病焉焉,當時絕的那些狗好可憐,重點來了,這樣販賣沒有犯法嗎?
很多文章都會說不肖繁殖是野狗肆虐的主因之一,但是呢,如果你像我一樣被動保法綁住手腳不能自救,只能當個良民,沒事亂晃一些事件的相關網站的話,你會發現很奇怪這方面的事情很少看到有人關心,另外一個嚴重的棄養問題也是類似的,真相也許讓人接受不了,你確定你準備好了嗎?
mokuli wrote:
上回某週末在家附近菜...(恕刪)
這就是台灣的動保法,為動保團體設計的動保法,也許設計的本意是好意,因為確實動保團體比一般民眾有資源去蒐證去追蹤去保護這些動物,畢竟告訴乃論的東西,靠警察太坑爹。荒謬的是,由於過去動物處於弱勢的地位,甚至現在很多人都還有這種觀念,導致了立法的時候整個偏掉,看第一條就知道:
動保法第 1 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製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問題在哪呢?人不見了!
結果變成了一個單方面保護動物跟尊重生命的法,然後人就傻眼了,被礙心了,如果只是個人行為到也不是大問題,畢竟人有好壞,物有長短,可是你把眼光放大一點呢?愛心是好事,單純的人也是好事,可是如果有了利益,再放大,再失衡,形成了產業鏈,產業當然會有優質跟惡質的,我們看到的當然都是優質的部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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