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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流浪貓狗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

流浪貓狗是怎來的?

想也知道,是養貓跟養狗人士(曾經的"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丟掉的,

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就要嚴刑峻法的好好管理"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

現在臺灣的法律太松了,

晶片也沒有強制執行、貓狗走失了主人也沒責任、丟貓丟狗一點事情也沒有,

這樣就是流浪貓狗的來源,

真正愛狗就要像德國一樣搞,

以下是從網絡上找到的部分德國的養狗的法律(有錯誤請網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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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養狗人養的狗以兩隻為限,必須繳納“狗稅”。在柏林,養第一隻狗每年交120歐元,養第二隻再交180歐元(警犬、導盲犬除外)。這裡的“養狗人”,上至政府首腦,下至勞苦大眾,無一例外。不交稅偷著養狗的,或養狗未及時申報納稅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第二條:養狗人必須為狗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這是一個強制的“狗損保險”,用於賠付狗給他人造成的一切損失。養狗人每年為狗繳納75歐元至270歐元保險費,一旦出險,最高可獲得100萬歐元的賠償。狗肇事,小到咬壞了他人的物品,大到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傷亡,保險公司都先行賠付。

  第三條:在露天的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用不長於兩米的繩子牽著狗;在室內的公共場所,牽狗繩不能長於1米。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第四條:只有擁有獨立住宅的人才能養“危險性”的狗,且房屋周邊要懸掛警示標誌。嚴禁在公寓樓、多家居住的住宅樓裡養“危險性”狗。這種狗出門必須佩戴 “審批標誌”、口罩,狗主人要攜帶養狗資格證明備檢查。不採取安全措施就帶“危險性”狗上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不申報,私自餵養、出售、訓練“危險性”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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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有?看到沒有?

"不交稅偷著養狗的,或養狗未及時申報納稅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養狗人必須為狗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這是一個強制的“狗損保險”,用於賠付狗給他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不申報,私自餵養、出售、訓練“危險性”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

“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以后來希望臺灣有類似的法律,

貓狗走失的,罰款交完了,才能發布協尋貓狗的文章,

小貓小狗出生沒申報,直接送來送去的,全部報警法辦。
2009-10-05 8:57 發佈
想必樓主可能對一些人養寵物有"極大"的關心跟重視,才會找到這篇發文~
請問樓主有去過德國或歐美嗎? 那是否有寫出在德國若遵守這些規定的話,國家應給寵物的禮遇呢?
怎麼樓主都沒提到呢? 在國外,寵物可進百貨公司,商家,或可上公車跟其他大眾運輸.........等等!!!
當然我也認同飼主要有良心......不過台灣的文化,道德觀太低了,不單單是養寵物的問題啦!!!!!!!!!
食,衣,住,行.......樣樣都是~
我們家旁邊是機場聯絡道, 高速公路下是停車場, 有個老榮民住在那, 每天檢破爛, 養了好多條流浪狗, 破爛都堆在門口, 很巧妙的幾乎擋住停車場的出入, 像這種老榮民養狗在天橋下, 01時有所聞, 01有的人還會帶好料的給狗狗吃, 但是對我來說這種愛心真是極其噁心, 要養狗可以, 不要影響到大家, 這些狗整天在高速公路橋下停車場亂吠, 見人就追, 又大便什麼的, 整個停車場臭氣沖天, 死狗配上一堆破紙箱下雨變爛又放晴太陽一照, 又下雨反反覆覆的, 那老頭大小便也直接在門口解決, 有次我載我老婆回家要停車, 就看到那老榮民在門口大便, 生殖器還直接朝人, 超噁, 養的小狗又生小狗, 每次回家停車都要很小心, 會怕壓到這些小狗, 停車管理處就在那老榮民的隔壁而已, 反映了N次, 都說社會局已經會同榮民什麼單位的來勘查過了, 幹, 最好是每個月都勘查都沒動作, 整個停車場瀰漫著狗的屍臭味, 本來火大不想停的, 以前這停車場政府沒圍起來的時候大家停免費的, 後來圍起來發包給民間出租, 附近都畫上紅線, 拖車連禮拜天都不放過, 超積極的拖, 每個禮拜放假六日總是看到三台兩台拖車在我家附近繞阿繞, 就是要人家把車停進停車場, 狗大便又一堆, 都沒有人要清理, 有時候想想真的很賭爛, 真想丟一堆有毒的雞排到那個老榮民的家, 賜死那些狗

PS.我自己有養一隻白博美, 至少我養的狗我都會清, 要養就要有責任處理
HEAVENLINK wrote:
想必樓主可能對一些人...(恕刪)


這是相對的
沒有盡好養寵物的義務和責任
是不能享受權利的
我也很贊成要對養寵物者課稅及積極管理
看看台灣的環境變怎樣了
滿街的野狗野貓到處跑
連大陸都不如
政府是該拿出鐵脕政策來好好管理寵物生養問題了
不然乾脆開放給原住民當作野生動物狩獵算了
看看在這樣嚴格的負擔之下
還有多少位真正愛狗愛貓的
A RICHGUY wrote:
流浪貓狗是怎來的?想也知道,是養貓跟養狗人士(曾經的"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丟掉的,...(恕刪)


+1
我養狗 也有養貓
我家的貓狗都沒植入晶片
因為我不會遺棄他們
因為植入晶片要收一筆費用 但不見了確也找不回來
(曾不見吉娃娃一隻 被惡意抱走 雖有晶片卻沒用)
所以後來養的都不植晶片了

我贊成養寵物每年徵收"稅"
但必須要有一定的回饋
每年的預防針免費
生病有健保
政府做到這樣
那我一定乖乖的繳稅
A RICHGUY wrote:
流浪貓狗是怎來的?想...(恕刪)


贊成
我自己也養一隻貓

常常在外面看到亂跑的野貓
就覺得很心疼

有法律可以處罰的話
野貓野狗就會減少

一年繳一點稅可以造成這社會更美好我願意繳
可是臺灣的政府能力有辦法做到嗎??
嗯......立意良善的想法,不過執行的手段和程度可是煞費思量
先不說別的,光是養狗要收$$ 沒繳的被抓到要罰更多錢....
就可以引起喧然大波....若是真的鐵腕施行,少不了又是一陣腥風血雨的棄養潮
tzuyun wrote:
我養狗 也有養貓我家...(恕刪)

見鬼
為啥繳稅就要疫苗免費
人都沒這麼爽了
應該要疫苗錢加倍才是
就是要讓人們覺得養寵物是一種負擔
沒有事先考慮清楚的話就會覺得很辛苦
只有這樣才能嚴格控制養寵物的數量
不然優惠來優惠去的
大家又都養起來了
那就沒效果了
連署+1
chin1228 wrote:
見鬼
為啥繳稅就要疫苗免費
人都沒這麼爽了
應該要疫苗錢加倍才是

呵呵~"愛護動物人士"果然都自我感覺良好

不僅僅疫苗加倍,連進出公共場所,只要有收門票的地方,都應該加收寵物入場票

看他們還有多少愛心?別忘了,愛牠,就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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