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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

2009-07-23 17: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安樂死
好慘!!
這是個 人統治的世界!! 又能說啥呢?
只能從自己做起,不要遺棄寵物,不管是狗是貓。
類似的東西需要貼了再貼,貼了再貼,貼了再貼嗎??
煩不煩阿?
隨便google一下這樣的東西在很多地方都被貼了好次
到底是希望怎樣???
你知不知道被檢舉之後
後來安樂死也被改善了
並且有改善後的影片出來
繼續貼這有什麼意思呢??
大大

我覺得您標題有點下錯了
並不是所有安樂死都是這樣執行的
若說這叫"真相"我比較無法認同

我目前在台中防疫所的動物之家實習
我已經參與過三次的人道處裡
這邊事先給動物之安眠藥
在他們熟睡之後
才打過量的麻醉藥使得他們腦死
得打完一隻
醫生都會聽診確認死亡才將動物移走
並不是使用心臟採血的方式
所我才說這種東西貼了又貼是在幹麻
有些人就是後知後覺
卻又愛標榜自以為是大愛與正義
已經過期的東西又拿出來鞭屍
訊息也不完全
改善過後的較人道的安樂死影片卻又不貼出來
讓不知情的人容易誤解
也讓網路世界混亂
三年前的東西
難道台灣真是麻木不仁不會改善嗎
這樣無聊只會讓努力改進的人得不到鼓勵
讓大眾永遠的誤解

老梗新貼 真是煩!!!
感謝樓主的回應

當然全台各個地方是否都有改善我也是持保留態度
我只是對樓主下的標題覺得不是很合適
老實說隔行如隔山
有時候這樣的標題往往讓一般人有強烈的誤解
也無從去確認他的真假

我想政府有在改善了
我們也該樂見







看了很多這類的影片~ 說實話~ 看一次~ 就心痛一次

也看到了政府有慢慢的在改變~

但為啥政府腦子就是不會轉

只在乎怎麼樣的安樂死才算人道

為何不去在乎該怎樣才能讓流浪動物的數量減少

把花在流浪動物安樂死的費用,用在讓流浪動物的數量減少,不是很好嗎

強制執行寵物晶片就是一種辦法的說,真看不懂我們的政府在做什麼
俺樣思考...
west2236 wrote:

安樂死  這是以前的做法  請斟酌是否要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uGSrnyt0Q0&feature=related  ...(恕刪)


第1次看這種影片。
執行這些工作的人員..................?
而這影片又是如何拍攝到的?



希望如4樓 tw840211 大所言。已經大有改善

人類的棄養。造成如此多的不人道後續錯誤。無奈


這樣影片苛責的應該是多面相。非單獨苛責政府處理程序


唉................ 心情沉重


................... 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 ......................
好好愛身邊的牠們
好好善待還在等待回家的牠們

多善盡一份心
少失去一條生命
其實現在的動保法就有規定
狗一定要植晶片
若經發現後勸導還是沒有植
會罰錢
(這是去年修法改的)
問題是全台都有辦法強制執行嗎??
老實說動保勸導員無公權力(警察感覺都比他威風多了)
即便是台北有辦法執行
那中南部哩??
全台警察那麼多
我覺得如果一個防疫所可以撥派一個警察當動物警察
也許效果會更好



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為落實寵物植入晶片、施打狂犬病疫苗和結紮等,昨前往馬場町公園「犬貓三合一」聯合稽查,針對未植入晶片的寵物飼主開出勸導單,昨總計稽查14名飼主,對其中9名飼主開出勸導單,飼主須在兩周內改善,否則可處3千至5萬元罰鍰。這波聯合稽查將持續至8月。 隨機抽查 動檢所動保員昨和警察昨展開聯合稽查,當場對遛狗等動物飼主,以機器掃描寵物身上的晶片,並請飼主出示施打疫苗證明及勸導結紮,多數飼主配合稽查,但也有飼主看到動保員拔腿就跑。 未打疫苗罰至5萬 民眾蔡小姐飼養的雪納瑞當場被發現未植入晶片遭開勸導單,她說:「會趕快去辦理。」民眾朱先生飼養兩隻馬爾濟斯也被查出未植入晶片,一旁友人一度不願配合稽查,還破口大罵稽查員莫名其妙,後由警員出面,朱先生才出示身分證件、遭開勸導單。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依《動物保護法》,寵物狗超過4個月大或飼養4個月以上就須植入晶片,而且每年須施打狂犬疫苗,未植晶片可開罰3千至1萬5千元罰鍰,未按時打疫苗,則可罰1萬元至5萬元罰鍰。 母狗結紮助1500元 嚴一峰指出,估計北市目前約21萬1千多隻犬貓,累計17萬5千多隻已植晶片,寵物植晶片、飼主僅須自付250元,免1300元晶片費,打疫苗僅收200元注射費,結紮公狗每隻補助800元,母狗補助1500元。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黃慶榮說,《動保法》規定寵物犬貓須植晶片、打疫苗,北市府目前先開勸導單,兩周後未改善才開罰單,法令算寬限,但建議動保員稽查技巧可再周延一點,先安撫寵物後再進行,避免衝突。 北市犬貓三合一聯合稽查 時間:5月~8月 地點:大安森林公園、大佳河濱公園、青年公園等處為稽查重點 取締:動物保育員、環保局捕狗人員、警察聯合稽查,現場掃描犬貓是否植入晶片,當場開勸導單,2周內補植晶片和打疫苗證明即可免罰 罰則: .依《動物保護法》,未植晶片、完成寵物登記,處罰3000元~1.5萬元。未結紮者進行勸導。 .未每年施打一次狂犬疫苗,處罰1萬~5萬元 洽詢:http://www.tmiah.tcg.gov.tw/index-a-1.jsp 資料來源: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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