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全國運動會台南市自由車代表隊選拔賽 台南市民免費報名

102 年全國運動會台南市自由車代表隊選拔賽
競賽規程
一、 依據:1、中華民國102 年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辦理。
2、選拔事宜由台南市體育處及台南市體育總會共同執行,並委由各單項委員會辦理,俾使選拔符合公平公正原則並維護本市籍優秀選手權益,以組成最佳陣容之代表隊。

⋯⋯ 二、 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台南市體育總會自由車委員會。
四、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體育總會。
五、 比賽日期:
(1)6 月2 日星期日
女子33 公里個人公路賽
(2)參加102年全國運動會自由車項目選拔需參加以下幾項賽事:
公路賽、場地賽 102年6月2日選拔賽
102年6月15-16日環府城自行車大賽
越野賽 102年6月29日台南市府城體育公園越野賽

六、 地點:
(1) 自由車賽:
6 月2 日星期日台南市四草大道(四草周邊道路)
本田路一段(起終點)→四草大道(右轉)→北汕尾一路(右轉)→北汕尾一路→本田路一段(右轉),單圈5.5 公里
6月15-16日台南市各行政區
(2) 越野車賽:6 月29 日台南市體育公園越野賽
七、 參賽年齡及分組:(每位選手只能選擇一個組別參賽)
組 別 年 齡
男子組 15 足歲(含)以上,民國87 年9 月3 日以前出生者。
女子組 15 足歲(含)以上,民國87 年9 月3 日以前出生者。
參賽資格:凡民國102 年9 月3 日前連續設籍台南市滿三年【設籍期間計算以99 年9 月3 日以前(含)】之中華民國國民並於二年內曾參加過全國性正式比賽,均可自由報名參加,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身分證或近三個月戶籍謄本,以供裁判隨時驗證,否則不得參賽。
八、報名辦法:採團體或個人自由報名方式,需填妥「報名表」、「切結書」與規定報名時限內完成。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報名至102年 5月25日止(郵戳為憑)不受理臨時報名,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十.領隊會議:102年 6月1日下午3點假台南市體育路10號自由車場會議室
*註一:因考量本選拔賽之安全性,參賽選手須具備正式比賽之經驗及技術;全國性正式比賽係指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所舉辦之正式比賽;台南市所舉辦之正式比賽(不含挑戰活動)係指台南市政府、台南市市政府教育局、台南市體育處、台南市體育總會自由車委員會所舉辦之比賽。
十、 選訓辦法:
(1)加自由車選拔之選手須報名參加102年6月2日選拔賽及102年6月15-16日環府城自行車大賽,本賽事也列為積分之一。
(2)參加登山越野車選拔部分需參加102年6月29日中華民國自行車協會與台南市體育總會自由車委員會共同辦理之102年台南市府城體育公園越野賽賽事。
(3)每項賽事賽後以排名作為積分總合,環府城大賽參加組別以菁英組為主,如參加其他組別以積分減半計算(6月15日環府城大賽中團隊計時賽不列入積分),賽後由委員會幹事部成員組成全運會選訓委員會,依據成績排名積分賽成績優異者(設籍台南市三年以上)將組成全運會自由車代表隊,代表本市參加102年全國運動會自由車項目。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積分 35 30 25 21 17 16 15 14 13 12
名次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積分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最近一屆(年)全國運動會、全國自由車場地、公路、登山車等錦標賽成績將列入選拔參考依據之一。
(2) 總教練及教練、機械師及隊務管理則由委員會選把小組指派。
(3) 蓄意放棄資格或不參加代表隊集訓者則取消其代表權並由備選者替補。
(4) 罰則:經獲選為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之選手,無故不參加訓練及比賽,取消該選手3 年內申請本市體育獎助金及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之權利。

十一.申訴:
1.程序一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於賽後3 0分鐘內簽字以書 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 終決,提出申訴書,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申訴 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2.不得當場質詢裁判,以維競賽之進行。
十二、注意事項:
1.為了參賽選手安全,本次選拔全程不能補給,隊車不能跟隨,車輛故障自行維修。
2.比賽車輛須前後均有完整剎車裝置,配戴自行車安全帽,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3.為維持賽會秩序及品質,避免危及參賽選手安全,禁止 未報名及未貼大會比賽號碼者下場參賽。
4.會場,嚴禁選手於活動進行 中互相推擠、打鬧、嬉戲,請特 別注意自身安全。
5.請攜帶健保卡、個人藥品。
6.如因天候影響如大雨等因素,主辦單位有權利變更活動之相關路線等。
7.參加比賽之選手,必須自行辦理保險,大會將為活動辦理公共意外保險,倘若於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契約辦理,無其他異議。
8.為防止意外凡身體不適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喘等,有上列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本賽事活動(請勿報名參加比賽)。
十三.比賽規則: 本比賽採用UCI最新修定之
2013-05-16 11:50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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