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之詞就等於事情的真象嗎 ??
賽前一個星期才公告要取消, 大家都很錯愕吧, 安排好的行程,訂好的房間,這下可好了。
看完了協會的公告,大家的矛頭一致指向金山分局局長, 有人說好大官威啊, 有人批評新北市長朱立倫支持體育是喊假的。但實情真是如協會所說的這樣嗎?
今天早上我打電話到金山分局交通組求證, 想知道是不是協會取得路權在先,分局長臨時變掛? 還是協會跟本就還沒取得路權。
心中先不預設立場, 耐心聽完承員警說明。 聽完了如同幾天前一樣的錯愕和傻眼, 原本協會跟本都沒有取得路權就完成報名跟收費的程序。哈哈! 好一個協會啊 !
協會一開始就沒有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請, 2月會才開協調會。協會要求分局提供7部前導車, 分局認為應該協會還要設置壓陣的車子, 覺得計劃也不夠安全,應加強。 協會始終提不出更好的計劃,也未跟分局溝通,最後在賽前一個星期提出取消比賽的公告, 另大家錯愕不己。
警員也說, 之前協會就曾經在未取得路權就公告報名, 分局也就因此妥協, 但總不能每年都這樣吧, 出了事就怪警方交管不力, 把責任推給警方, 協會這樣也大便宜行事了吧 !
我不是警察, 也不是分局長的親人, 朱立倫更不是我的誰, 我沒必要為誰說話, 只想得到真像。
分局長沒說不歡迎大家, 協會斷章取義,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協會真的要站出來說清楚.
沒有的話,也是淪為是各方說各方的話 ...... 還是一場羅生門 .....
不如金山局長、承辦人員、協會申辦當事人,一起開個記者會對質
把手上的證據攤出來向大家交代如何?
不過 ........ 可能嗎?
不管站在那一方,說再多也沒用!全部都輸了!
金山輸了,很多人認為金山對單車競賽不友善 .....
協會輸了,辦不成比賽,一樣很多人認為協會鴨霸、擾民 .....
再來輸的是車友 ...... 住宿、交通訂了損失一堆 ........
最輸的是單車運動 ...... 爾後要辦理競賽,呵呵 ..... 搞不好給你來個三管五卡
還辦什麼?沒有競賽,只有休閒騎騎單車搞搞挑戰賽的話 .....
單車運動還發展個鬼!未來的蕭美玉、阿凱會在哪裡?
這場鬧劇 ..... 差不多看夠了 .....
想想還是看看ESPN的環台賽"精華"實在點 ....
nclcor wrote:
片面之詞就等於事情的真象嗎 ??
賽前一個星期才公告要取消, 大家都很錯愕吧, 安排好的行程,訂好的房間,這下可好了。
看完了協會的公告,大家的矛頭一致指向金山分局局長, 有人說好大官威啊, 有人批評新北市長朱立倫支持體育是喊假的。但實情真是如協會所說的這樣嗎?
今天早上我打電話到金山分局交通組求證, 想知道是不是協會取得路權在先,分局長臨時變掛? 還是協會跟本就還沒取得路權。
心中先不預設立場, 耐心聽完承員警說明。 聽完了如同幾天前一樣的錯愕和傻眼, 原本協會跟本都沒有取得路權就完成報名跟收費的程序。哈哈! 好一個協會啊 !
協會一開始就沒有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請, 2月會才開協調會。協會要求分局提供7部前導車, 分局認為應該協會還要設置壓陣的車子, 覺得計劃也不夠安全,應加強。 協會始終提不出更好的計劃,也未跟分局溝通,最後在賽前一個星期提出取消比賽的公告, 另大家錯愕不己。
警員也說, 之前協會就曾經在未取得路權就公告報名, 分局也就因此妥協, 但總不能每年都這樣吧, 出了事就怪警方交管不力, 把責任推給警方, 協會這樣也大便宜行事了吧 !
我不是警察, 也不是分局長的親人, 朱立倫更不是我的誰, 我沒必要為誰說話, 只想得到真像。
分局長沒說不歡迎大家, 協會斷章取義,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協會真的要站出來說清楚.
是啊..片面之詞就等於事情的真相嗎 ???
所以你聽到的不也是片面之詞嗎 ???
除非兩方當面對質..否則聽到看到的..不都是一方的片面之詞嗎..
不過協會敢站出來直接指明警分局長..但事隔多日卻看不到分局的說法..
一個公部門老是顧左右而言他...車友們在問分局長到底有無脫口說出那句話或有指示
分局就來個左顧右盼..指責協會先行開放報名..那到底局長是有講還是沒講呢..
又不是演連續劇..
最誇張的..什麼是"警員也說, 之前協會就曾經在未取得路權就公告報名, 分局也就因此妥協"...
這意思是指警局未依規定受理..未按程序..隨便核准進行是嗎 ?
這是公部門啊 ! 可以這樣喔...真是天才...
不敢公開澄清...卻敢私下這樣爆..佩服佩服..
既然分局委屈如此..乾脆把這篇貼到市府..市警局甚至監院網站算了..
順便問問職權行使有可得如此妥協的規定嗎..那麼過去核准的公文是有瑕疵的囉...
沒有提及任何一個日期.
那一天送公文申請? 那一天開會? 那一天金山分局核准? 那一天金山分局回覆不提供第二天交管?
而警局的回覆也是沒有講清楚申請過程.
整件事要判斷誰是誰非,
其實很簡單,只要把申請過程的相關日期公佈出來,
大概就不難判斷.
但是現在兩邊都不講清楚日期,扯東扯西,留下無限想像空間.
除非兩邊心理都有鬼,不然,把申請過程的相關日期講清楚,
有那麼難嗎?
兩邊這方面應該都很有經驗才對.
警察辦案,不是常常要弄清楚時間的順序嗎?
協會辦活動,不是也常常要排好 schedule 嗎?
怎麼現在兩邊突然都變成外行人了?
所以, 大家也不用再討論誰對誰錯,
兩邊都不講清楚日期,申請過程,
沒有明確的證據,
討論到星際20xx年,
也不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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