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幾篇關於上周末NS武嶺賽事相關的文章下來 , 不懂為什麼會有人把超收報名人數合理化了 ?
所謂的比賽 , 是在公平的規則下進行的活動
否則 , 這次可以讓違規路邊停車 , 塞住的人車 , 與過多的人數逼得選手們不得不用牽的 ,
那下次要不要沿途放柵欄 , 障礙物 , 火圈算了 ?
不要把永不放棄四個字給曲解了 ...
體力好的人 跟 較早出發的人佔盡優勢是事實 , 因為他們真的沒被塞到 ...
然而就可以因為這樣 , 去蔑視那些體力與技巧不如自己的選手嗎 ?
如果比賽是為了這些人辦的 , 那麼為什麼不將完賽時間規定為 4 小時 ?
至少省了3000多個人的荷包 , 也不會有01上這麼多的怨言 ...
超收的人數 , 管制不了的交通 , 塞住的人車 , 牽車的選手 ...
時間內完賽的可以拿獎牌 ,證書 , 未於時間內完賽的也有 ...
還有人 , 把自行車丟著 , 脫下卡鞋 , 只帶著安全帽衝終點線的 , 也算及格 ?
那我可不可以終點前 500 公尺開始用跑的 ? 1公里 ? 從昆陽 ? 從鳶峰 ? 還是乾脆從翠峰 ?
那從起點線檢錄過後 , 丟下自行車開始跑的算不算 ?
濫發獎牌 , 怎麼也掩蓋不了主辦單位不用心的事實 ...
只是讓永不放棄這四個字變得模糊 , 看不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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