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
提倡自由車運動風氣以促進全民體育,邀請全國知名選手來參加比賽,激勵國內選手,提高運動水準。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主辦單位:富士自行車亞洲分公司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運動交流協會
五、贊助單位:蘋果日報、昇陽企業社、東發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FSA天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協辦單位:東港鎮公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交通隊、
大鵬灣派出所、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大鵬灣單車協會、
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
七、比賽日期:100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8:00
八、比賽地點: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環灣道路(每圈12公里)
九、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87年(含)以前出生者
分項 公里數 預定出場時間
M13- M35 60公里(5圈) 09:10-10:40
富士車公開組 36公里(3圈) 10:50-11:50
M36-M55 48公里(4圈) 13:10-14:20
十、比賽項目:
十一、分組:
分項 年齡別/資格
M13- M35 民國65-87年出生者(1976-1998)
M36-M55 民國64-45年出生者(1975-1956)
富士車公開組 民國87年(含)以前出生者(1998-以前)
凡騎富士(FUJI)跑車系列車種皆可報名參加
十二、報名辦法:
(一)即日起至100年7月2日前受理報名(外埠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表請寄:高雄市體育運動交流協會-高雄市鳳山市輜汽300號。
(三)報名費:500元整(含富士紀念衫乙件、礦泉水一瓶、
富士水壺一、便當一個),恕不接受電話報名。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最新規則。
(一) 依國際自由車總會(UCI)安全條例之規定,凡參加競賽型比賽之選手,必須自行辦理保險,大會將辦理公共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十四、獎勵:各組前六名者頒發獎盃及獎金。
每組前六名獎金為2000.1500.1000.500.500.500.。
每組參加人數不到30人獎金減半。每組參加人數超過50人獎金加倍。
每組參加人數不到10人(含10人)獎金取消、只發獎盃。
十五、器材及服裝:(一)車輛須前後均有完整剎車裝置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二)比賽車輛裝備檢查不合規定者不得參加比賽。
十六、申訴:
(一)程序一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於賽後30分鐘內,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判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申訴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二)不得當場質詢裁判,以維競賽之進行。
十七、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100年富士FUJI盃全國自由車公路邀請賽
隊名:
電話: 地址:
領隊: 車隊經理: 教練: 隊長: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身 份 証
字 號 衣 服
組 別
M L X L
※備註:
(一) 報名時需附切結書一份及身分証正、反影本各乙份。
(二) 凡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替換組別。
(三) 即日起至100年6月30日前受理報名(外埠以郵戳為憑)。
報名表請寄:-高雄市體育運動交流協會-高雄市830鳳山市輜汽路300號。
(四) 報名費:500元整(富士紀念衫乙件、礦泉水一瓶、富士水壺一個、便當一個),
恕不接受電話報名。
(五) 如有疑問請洽徐正義總幹事:0932793230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同意參加 100年富士FUJI盃全國自由車公路邀請賽
,如有比賽時發生意外情事,與 貴會無關,一切損失與處理,均由立切結書人負完全責任,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高雄市體育運動交流協會
立切結書人:
監護人簽章: (未滿18歲者監護人簽章)
身份証字號: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100年 月 日
身份証正面影本
(請浮貼)
身份証反面影本
(請浮貼)
報名簡章: 201106/mobile01-a46e54c0facb685356ab5fac11ac8b1c.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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