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2屆國際聽障自由車環臺賽
壹、前言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於2008年時,為進行2009年臺北聽障奧運會全方位行銷作業,委託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規劃辦理2008年國際聽障自由車環臺賽,邀請多名現役聽障奧運自由車金銀銅牌選手來臺參賽。計有美國、法國、南非、捷克、義大利、澳洲及地主國中華臺北等7國優秀選手獲邀參加,並由中華民國挑戰者運動協會承辦本賽事。2008年的賽事成功地達成行銷臺灣及聽奧的雙重任務,同時環臺賽期間吸引媒體及國人無比的關注,中華隊選手鄭淮並於第4站披上冠軍黃衫,展現國籍選手強勁的實力。來臺的各國選手均一致推崇臺灣風景人文之美及主辦國際賽會的專業能力,期待未來能持續常態性舉辦環臺賽,以環法賽為師,形成全球聽障自由車運動的經典賽事。
貳、目的
一、為全球聽障自由車選手搭建國際競技及交流的舞台,並提供國內自由車競賽管理專業人才辦理國際賽會的機會。
二、培養臺灣新一代聽障自由車選手,儲備中華臺北參加國際聽障賽事奪牌的能量。
三、落實聽障奧運百年來「以體育爭取平權」的宗旨,發起國人關懷聽障弱勢族群,創造祥和安寧的社會。
四、行銷臺灣秀麗的風光、多元的文化及淳厚的人情,提升臺灣在國際的能見度。
五、實踐節能減碳及環保的理念,為維護美好的家園克盡心力。
參、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CSD)
肆、授權單位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伍、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挑戰者運動協會
陸、協辦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政府、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管理處、中華民國縣市體育會聯合會、各縣市體育會、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羅東聖母醫院
柒、活動日期
99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11月6日(星期六)
捌、資格、對象及人數限制
一、擁有各國自由車協會核發之選手證,聽力損失優耳55分貝以上,並經過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CSD)審查通過,不論男女皆可參加。各國以報名1隊為限,含教練及職員2名、選手4名。以上人員須自行負擔來回機票費用,食宿則由大會提供。
二、獲得2009年臺北聽障奧運會自由車競賽種類,35公里個人公路計時賽、50公里領先計分賽及100公里公路賽金銀銅牌之9名選手,由大會提供機票費最高1500元美金及落地後食宿服務。
三、參賽人員計來自美國、加拿大、捷克、比利時、俄羅斯、南非、澳洲、法國、紐西蘭、義大利及中華臺北,共十一個國家。
玖、報名程序
一、填寫報名表,經各國聽障運動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簽署後,以郵寄、傳真或email至本會報名。初次報名於7月31日截止,最後(姓名)報名於9月30日截止。
二、2009年臺北聽障奧運會自由車競賽中長距離三項(35km個人公路計時賽、50km領先計分賽、100km公路賽)前三名選手,由大會直接邀請。
拾、競賽方式
一、採用國際自由車總會(UCI)最新自由車公路賽規則辦理。
二、環臺分7站辦理,每站起點出發後以大集團熱身方式前進,進入郊區後由裁判長視路況於終點前50至70公里處開放衝刺。取前4名給予積分,每站第一名給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並發給單站冠軍衫、獎牌、獎狀及獎品。
三、依7站積分總和判定總成績名次,取前三名。發給總站冠軍衫、獎杯、獎狀及獎品。
四、申訴事宜應由領隊或教練於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向大會審議委員會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整,申訴成立時如數退還,申訴不成立則沒收充作大會基金。
拾壹、競賽日程表
◎第1站:10/30(六)台北市政府繞圈賽
◎第2站:10/31(日)臺北縣政府-臺中市大甲鎮
◎第3站:11/1(一)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
◎第4站:11/2(二)臺南市政府-屏東縣墾丁鵝鑾鼻
◎第5站:11/3(三)屏東縣墾丁鵝鑾鼻-臺東縣體育場
◎第6站:11/4(四)臺東縣體育場-花蓮縣政府
◎第7站:11/6(六)宜蘭羅東運動公園-臺北冷水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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