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坑 鐵 馬 道 之 旅 *********
~~請每人準備一項點心~沿路休息LDS要分享的~~
集合時間 :12月16日(二)~AM九點
集合地點 :大稻埕(老地方)
領騎~~一定會騎到的啦!別擔心!
**浪人報名清單~請用橫式登記暱名謝謝!
1~5 +恐龍妹+家諍+馬尾+Peter+阿能
6~10+
11~15+
**新的浪人報名處~~
1~5 JJ+阿大(可否在鶯歌陶瓷館會合.10-30)
【特別叮嚀】
1.當天下雨取消郊遊~~直接到淡水恐龍窩~~帶一樣點心到天台看風景聊天!
2.歡迎~無法團進團出的流浪人加入~~隨時可以閃人
3.請將熱情和快樂帶出來~別放在家裡
**~~**~~**~~**~~**~~**~~**
4.嚴禁並排+嚴禁說五四三的話+嚴禁做人身攻擊
5.行進間請保留一個車身的距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6.出門前檢視自己愛車的狀況(輪胎氣壓...煞車狀況...)
7.要超車時..請注意對向車道的車友與你的距離..千萬不要勉強!!!
8.頭燈和尾燈~請一定要帶出來~絕對用得到
9. 安全帽+健保卡+扣扣+外套(山區會有點冷)
流浪~是自在快樂的
不用有太多的設限
讓我們跳脫制約的束縛
用快樂的心~
透過大自然.單車和熱情的友誼
讓我們像一家人一樣
共享身心自在的健康和喜悅
珍惜這份難得的因緣
期待不可預知的喜悅
祝福
http://tw.myblog.yahoo.com/eco-challenge/
yin3849 wrote:
想請教流浪團的大大們...(恕刪)



******** 三 坑 鐵 馬 道 之 旅 *********
預定路線(可隨時修正):大稻埕-華中橋-中和南勢角-安坑-白雞-台7乙-三民-百吉步道-慈湖-大溪-午餐(暫定TINA餐廳或自由用餐)-三坑鐵馬道-大溪-台3線-三峽-土城(永寧站可搭捷運)-華江橋-大稻埕
~~請每人準備一項點心~沿路休息LDS要分享的~~
集合時間 :12月16日(二)~AM九點
集合地點 :大稻埕(老地方)
領騎~~一定會騎到的啦!別擔心!
**浪人報名清單~請用橫式登記暱名謝謝!
(01~05) 恐龍妹 + 家諍 + 馬尾 + Peter + 阿能
(06~10)
(11~15)
**新的浪人報名處~~
(01~05) JJ + 阿大(湊合橋相見..)
【特別叮嚀】
1.當天下雨取消郊遊~~直接到淡水恐龍窩~~帶一樣點心到天台看風景聊天!
2.歡迎~無法團進團出的流浪人加入~隨時可以閃人
3.請將熱情和快樂帶出來~別放在家裡
4.嚴禁並排+嚴禁說五四三的話+嚴禁做人身攻擊
5.行進間請保留一個車身的距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6.出門前檢視自己愛車的狀況(輪胎氣壓...煞車狀況...)
7.要超車時..請注意對向車道的車友與你的距離..千萬不要勉強!!!
8.頭燈和尾燈~請一定要帶出來~絕對用得到
9.安全帽+健保卡+扣扣+外套(山區會有點冷)
流浪~是自在快樂的
不用有太多的設限
讓我們跳脫制約的束縛
用快樂的心~
透過大自然.單車和熱情的友誼
讓我們像一家人一樣
共享身心自在的健康和喜悅
珍惜這份難得的因緣
期待不可預知的喜悅
祝福

高雄縣婦人葉郭清月騎著沒有反光裝置的腳踏車,遭機車騎士追撞,機車騎士傷重不治,她骨折送醫,但她仍受罰且吃上過失致死官司。
頭部受傷及手腳骨折的葉郭清月(57歲),仍在高雄縣劉光雄醫院住院治療。昨天她談起車禍,眼角泛淚說,「我被撞得都快死了,沒想到還要被罰錢、送法院」。
警方表示,交通法規規定,單車應設反光標裝置,但許多單車族不理會,一旦發生事故,不但要受罰,也可能吃官司,婦人葉郭清月的例子,值得單車族們注意。
葉郭清月回想一個多月前,同事曾拿CD片給她,要她綁在腳踏車後面當反光板用,她認為下班騎腳踏車回家,都帶著手電筒,才沒在車後綁上CD片,「怎麼知道會發生這種事?」
住高雄縣永安鄉的葉郭清月省吃儉用,20多年來只換過一輛腳踏車,13年前起當清潔女工,每天騎3公里路,到台灣電力公司興達施工處,打掃辦公廳舍。
警方調查,10日傍晚5時30分許,葉郭清月騎著沒有反光裝置的腳踏車回家途中,台電興達發電廠包商工人蘇姓男子(63歲)騎機車,在永安鄉興達路追撞她的腳踏車,造成蘇顱內出血,送醫不治,警方將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以2萬元交保。
警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台幣180元罰鍰,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因郭婦的腳踏車沒有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遂處罰180元,並因此致人死亡才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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