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想法如下:1.自我挑戰活動只要不影響其他有繳交費用的人的行為,沒什麼好計較的,比如陪騎的,比如半路搭車的,比如騎機車破風的,反正你還是完成挑戰了啊,難道沒騎完全程是因為看到有人坐車自己整個人就弱掉了嗎,心胸放寬點騎起車來會開心點。2.事討論至今依車友找到該車隊的活動紀錄相片來看應是同一車隊相識兩人一人付費兩人使用,為什麼說是兩人「使用」?很簡單如果只是報不上名或臨時決定單純陪騎,又何必大費週章做一張假的號碼牌多此一舉,會這麼做當然是必有所圖,可能圖補給,或可能圖認證,不得而知。且討論這麼久照理來說必有該車隊的人看到文章,合法付費當事人應會跳出來自清才對,保持沈默應是兩人先前早有默契這麼做。3.此次事件該車隊尚無人出來認錯,我不相信該車隊無人看見本文,對照於過去01上有人討論其他車隊的不宜之處,大部份都會有車隊的人出來道歉,相較之下本次事件主角的車隊倒顯得有點保守,沒有隊友敢基於公義之原則下出來遣責自己隊友,為了一點小利把整個車隊的名聲都弄臭了,以後該車隊還敢穿著隊衣出來參加大型活動嗎??大家一定會指指點點那就是一號兩用的xxx車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