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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 大屯山喜適盃

發哥3727 wrote:
大家在譴責的同時,是...(恕刪)


這位仁兄....
運動精神就是往前衝就是了嗎?
別人跌倒就是該他倒楣嗎?
這位女騎士,要的不過是一個誠心的道歉,
一個有誠意,有情有義的運動員,才是值得敬佩的~

若貴車隊,得到好名次,那是不錯啦~
但是.........
知道這事的人,會認為沒什麼好恭禧的,
因為勝之不武啊~

註:不管撞倒的是否是選手,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貴~~~~樓主,你有沒有測隱之心啊~
無言中...

如果能已在中社山上..幫大家服務的精神
來對待這件事...相信會比較好


當兵現在要找到沒帶手機了..真的很少
重踩練習.間歇練習..計時練習.飛輪練習.練對方法才會進步
蛇皮 wrote:
無言中...如果能已...(恕刪)

我當年當兵就不能帶手機啊
我偷帶被警衛抓到手機還被沒收,到快退伍前才拿回來
那是現在的兵過太爽
以前我們打電話還要排隊等公共電話咧
還有規定時間通常是晚上吃完飯後等晚點名這段時間才能打
jog50jog50 wrote:
個人認為不管是否為比賽或是參賽人員的事實認定,只要是造成旁人受傷都要親自處理.因為擅自離開就是肇事逃逸....(恕刪)


有看過哪一種比賽,自行車、摩托車、房車、賽車...等,發生擦撞後,選手停下來負責處理後續人、車問題的嗎? 有選手因此揹負肇事逃逸責任的嗎?

這是比賽,一場正式的比賽,選手有責任了解比賽所需擔負的風險

更何況當事人已經回部隊去了,不給人一個解釋、道歉的機會
只在這裡一味的批評、則被當事人以及所屬車隊
這真的就是正義的表現嗎?

如果各位是在事情發生後經過的比賽選手
有幾位會停下來幫忙照顧樓主,甚至犧牲比賽的??

如果您也是看過、經過,心裡難過一下
那505當時心裡想的,可能就跟您是一樣的了...
引述我們總教頭說的「01裡某些鄉民有時候是記者,有時候是立委,有時候更是法官......」
01儼然成為台灣單車界的代表
不論你犯了什麼和單車相關的罪過
都要上來這邊道歉認錯說明白

恭喜黃先生成為1月份MVP
其實就是要負責任而已嘛
既然犯錯了,就該停來關心
而不是回頭看一看,沒有什麼大礙繼續騎
要是想想是自己被這樣擦撞倒車,心中應該是不好過吧
對整件事不了解,也不可以評斷說誰對誰錯
祝福板主早日康復喔
野野村輝 wrote:
我當年當兵就不能帶手...(恕刪)

我當年當兵就不能帶手機啊
我偷帶被警衛抓到手機還被沒收,到快退伍前才拿回來
那是現在的兵過太爽
以前我們打電話還要排隊等公共電話咧
還有規定時間通常是晚上吃完飯後等晚點名這段時間才能打

我猜大大應該跟我差不多同時期的吧..
的確當初真的是那個樣子..
不過那是以前了..
現在是現在...
盡量不要講以前的事了...
不然...
我只覺得那只是推託之詞..
現在的兵打電話這件事是很簡單的.....
我只是路過的...
聽的下就聽..
聽不下就當我放屁..
沒惡意的發言...
文章看到此,個人覺得參加比賽的參賽者本應該承擔個人比賽風險
然而誰都不想發生意外,但是不好彩發生意外既然有目擊者看到
樓主是被擦撞的,也知道是哪一個車隊哪一個隊員,而該車隊也有隊員出面表達意見
那表示車隊負責人知道此事了!我想505是代表車隊參賽,車隊就應該負責
出面表達意見,而不是等待505放假或退伍再處理,畢竟505的“優異成績“也是為車隊爭光吧!
所以我覺得車隊領隊應該出面表達意見,如果車隊真的只讓505自行處理
如果我是505,退隊算了!團體與個人總有不同吧!有福要同享,有難也要同當吧!
F1比賽如果個人因素發外違規意外,車隊,個人有時都要罰大筆美金的










我是JERRY!傑瑞就是我啦!
這是比賽,又不是休閒騎,沒本事為什麼去跟人家湊熱鬧,受傷了還說別人怎樣怎樣的.
現在的人是怎麼了,都是別人不對,為什麼不說自己不行,還要擠前面擋路呢?
關於當兵用手機
只有在新訓時期手機會統一保管
在專長訓或下部隊手機都是合法的

所以沒法連絡應該不是藉口

題外:現在帶照像手機應該算還OK
不然我們怎麼可以看到軍中的亂象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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