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didi wrote:其實小弟也找裁判長溝通過了,希望下次活動可以辦好一點,不過他依然故我,我想有些人就是對於能否把活動辦的更好這件事缺乏動力吧,沒辦法~這就是人生,一種米養百種人。...(恕刪) 我覺得裁判長沒錯!他必須堅持!不然人的欲望無窮今天要求了這個 同意之後改天只會繼續增加欲望 增加需求!君不見現今台灣政治及人民素質就是如此!!
outmankobp wrote:我覺得裁判長沒錯!他必須堅持!不然人的欲望無窮今天要求了這個 同意之後改天只會繼續增加欲望 增加需求!君不見現今台灣政治及人民素質就是如此!!...(恕刪) 這不是欲望無窮的問題,而是最基本的『指路』問題,不一定要人員『指路』,放個指示牌不難吧,這也是這次的爭議所在。
花蓮200K大家可以參考這邊的活動 http://www.hahahe.com/2009prc/p1.html會場路線圖、競賽路線圖、競賽高度圖、場地配置圖、醫療補給站規劃的清清楚楚不要再對NS有太大的期望和所謂的慾望.....NS絕對沒有錯 裁判長高高在上更沒錯 = =錯的是你自己要報名這個活動各位就不要再犯錯了要慎選活動
看來這個版上蠻多人若去參加瘋系列的話,應該會發瘋吧。。。NS對參賽者真的是愈來愈好了。。。理論上參加這類賽事的參賽者,本來就該具有獨自應付狀況的能力(除了被車撞飛的狀況),NS指的國際慣例就是BRM規則,在這裡狂罵NS的人,可以試著去參加一次瘋系列的,你們就會發現NS其實是很Nice的,而且太照顧參賽者了。。。極限挑戰賽本來就不是單純的從起點傻傻的騎到終點那麼簡單而已。
jackyc0414 wrote:道歉啟示 : 由於這次極限挑戰200K路線相較去年複雜,且極限挑戰活動無提供指示路標,導致部份選手發生迷路的狀況,本會為此深感抱歉。但也藉此機會請參加極限挑戰活動的選手,在報名前需詳閱活動規則並且於活動前了解活動路線並隨身攜帶地圖。領隊會議各隊需派員參加(本次6000人報名僅5人參加會議),會議中將詳述道路狀況、管制路段、管制時間以及活動相關注意事項等。 ...(恕刪) 根本就看不出想道歉的意思~標題是道歉文實際上還不是在推卸責任~NS事後發這文豈不是在討鞭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