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up wrote:
呵呵呵!我最討厭鄉愿...(恕刪)
謝謝你參與討論
1.看得出來多數人有『雙標的習慣』,雙標,本來就是很正常的。在處理事情的標準上,雙標是非常正常的現象,例如台灣禁止大麻
,美國加州允許大麻
,對大麻的管制『有雙標』是事實,也不是不可以,但不是因為有雙標,而可以推論出不需要管制大麻的結果
,雖然台灣媒體經常這樣推論!!
所以,即使每個人對於『如何看待自行車違規有不同標準=雙標』但是,自行車違規的事實是存在的,然後,可以討論要不要管理這種違規。而不是因為雙標,所以不需要討論如何管理。2.開車的時候遵守交通規則,騎重機的時候卻把交通規則視為無物,只遵守部分交通規則(不改管),卻將自己部分違規(超速)當成是尊重交通規則,甘願受罰,這是很常見的雙標型態也就是『只認同我喜歡的交通規則』的雙標類型
。3.我認為會違規的就是人而已,並不是哪一種交通工具
,我沒有看過哪些交通工具會自己違規,除非故障。4.我認為駕駛汽車,騎機車,騎自行車的『人』可以完全自己決定要不要遵守交通規則,但是,或許因為你特別鍾愛某些交通工去的特性,所以,你認為『因為交通工具的特性,使你不得不違規』,在我看來你似乎想將違規的責任推給交通工具
。5.我自己開車、騎車、騎重機、騎自行車,甚至是走路,我都會注意盡量不要違規,因為,只有我自己可以決定要不要違規,但是我的車子沒辦法替我決定要不要違規!我也會違規,但我不會認為違規是值得驕傲的事情。
6.關於自行車的違規事件,如果推給交通工具的話,我認為是不敢面對自己喜歡違規的壞習慣而已

7.我從來不認為交通工具的特性會影響我要不要違規,因為,我很清楚是我控制交通工具
,並不是交通工具控制我。8.我也不認為討論『自行車騎士(人)違規卻享有抓不到的特權』是鄉愿
但尊重你的想法。9.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標準,很常見,同一個人有雙標也很常見,例如A小孩會唸書所以不要求A小孩運動,B小孩愛運動所以不要求B小孩唸書,以後,A小孩如果書沒念好可能會抱怨他的父母雙標:不要求B小孩成績,卻一直要求A小孩成績。
所以,雙標只是『公平性』的另一種表現面向
,雙標從來就不是問題
,因為要做到公平性幾乎是不可能的!!
雙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要不要解決問題?』10.台灣社會常有『(抓到了)雙標』然後
,就『不用解決問題』的思考邏輯,然後『問題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