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底下是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道路使用者手冊裡面的內容,提供參考。
講重點,澳洲的規定是速限為60公里/小時或以下,超車距離至少1米,
速限高於60公里/小時,超車距離1.5米以上。
台灣找得到的規定好像是半公尺?恐怕要針對自行車另外修法才行。
騎車本來就會左搖右擺,汽車緊貼著自行車騎士超車的行為根本是謀殺。
所以衣服拉鍊沒拉好怎麼會是重點呢?人都被逼到白線上避無可避了。
騎車環境可能還是要外國人來罵自行車地獄才會改,
自從行人地獄被罵過之後,台灣一夕之間就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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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道路使用者共享
自行車騎手
自行車騎手有權使用道路,並與其他道路使用者承擔相同的責任。他們通常遵
循與駕駛員相同的道路規則,但還必須遵守其他規則,例如佩戴經批准的自行
車頭盔。
如需更多自行車騎手規則和安全建議,請訪問nsw.gov.au以獲取自行車騎手
手冊。
自行車騎手是易受傷害的道路使用者,得不到與車內人員相同的保護,並且可
能在車禍中嚴重受傷或喪生。
作為駕駛員,您有責任幫助確保自行車騎手的安全。
保持警惕
自行車比其他車輛更難看到。時刻留意它們,尤其是在黎明、黃昏和夜晚。
自行車騎手經常騎行在左邊車道的最左邊。作為駕駛員,您有責任檢查周圍環
境。變道或左轉時要格外小心並查看盲點中有無自行車。
請注意,自行車騎手可以:
• 從車輛左側超車
• 在標記道路邊緣的線(邊緣線)的左側騎行
• 在巴士道、有軌電車車道、高乘載車道和卡車道(但不能在巴士專用道或有
軌電車專用道)騎行
• 在公路和高速公路上騎行,除非有標誌明示不允許。
有時自行車騎手會騎得和汽車一樣快或更快,尤其是在車流緩慢的情況下。永
遠不要低估他們的速度。
禮讓騎手一條完整的車道
自行車騎手必須在有自行車道的地方使用自行車道(道路上專供自行車使用的
部分)。如果沒有,或者難以實際使用,他們有權在道路上騎行。這包括在車
道中央騎行。
有時由於道路邊緣不平坦或有碎石,他們可能需要整條車道。準備好放慢速
度,給他們足夠的空間使其遠離路緣騎行。
自行車騎手可以兩人並肩(並排)騎行,只要他們相距在1.5米以內。另一名自
行車騎手可以超越他們。
超車時保持距離
超越自行車時,當限速為60公里/小時或以下,您必須與騎手之間保持至少1米
的距離,當限速高於60公里/小時,應保持1.5米以上的距離。
如果其他駕駛員按喇叭催您超越自行車,請保持冷靜。只有當您確定安全的時
候再通過。
您可以跨過單白線和雙白線以超越自行車,但僅當您可以清楚地看到駛近的車
流情況並且是安全的情況下。
交叉路口處要小心
在交叉路口和環島處轉彎之前,請留意自行車。
自行車騎手在交叉路口右轉時可以做勾形轉彎,除非有標誌說不允許。這意味
著他們使用左車道右轉。自行車騎手必須給駛離路口的車輛讓路。作為駕駛
員,您必須小心避免與他們發生碰撞。
有的交叉路口交通燈處有供自行車騎手在紅燈時停車等候的地方。這些被稱為
自行車停放區,當亮紅燈時,車輛不得進入這類區域。
開車門前檢查
您不得將車門打開阻擋自行車道。下車前,請檢查後視鏡和側視鏡。
,所以討論大車錯的人比較少,不是大車沒錯,只是比較沒有討論價值
正因為這個事件,和加上我自己這幾天也遇到的危險 ( 後面小發財貼著我掃過去,差點被吸了過去!! 路很寬! 為何要這樣開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