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到馬路上還大聲,哪天遇到三寶沒注意前面被撞就知道痛,人情味不是建立在妨礙他人行為上面,為自己方便而造成他人不便,用指責別人的行為來掩飾自己的過錯,做了一個錯誤的示範教育下一代,只要求別人對自己寬容而不想想自己做錯了什麼?真的滿悲哀的!
no862079 wrote:站到馬路上還大聲,哪天遇到三寶沒注意前面被撞就知道痛,人情味不是建立在妨礙他人行為上面,為自己方便而造成他人不便,用指責別人的行為來掩飾自己的過錯,做了一個錯誤的示範教育下一代,只要求別人對自己寬容而不想想自己做錯了什麼?真的滿悲哀的!
幾位在護航“光哥”的,怎麼和他臉書上的臉友們說的論點這麼像啊...該不會這麼巧?講什麼行人條款...都站快到路中間拍照了,是行人?喔,被按喇叭了、被肉搜了、上新聞了,所以才趕緊說我是行人,帝王條款快來保護我??講什麼長按喇叭違規,明明是“站到”路中間的先違規,反倒說機車騎士違規,況且長按都沒在聽了,按一聲會聽嗎?長按只是剛好而已啦~做人都是講道理的,只有幾種人可能比較難溝通,8+9啦、腦袋有問題的、酒醉的...你們自己說說是哪一個?該不會是........
ALH wrote:如果不是法律實務工...(恕刪) 去看那位主角“光哥”的臉書才好笑,是位退役的軍官,一堆親朋好友多麼的支持他啊光哥長、光哥短的叫,都說沒關係啦,千錯萬錯是騎機車的錯啊,不要跟他計較看了這些人的留言真心覺得是非黑白頓時消失無存剛去看了他的臉書,要不就是設限了,要不就是刪文了,還好新聞底下的留言有人截圖存證,到底是怎樣的厚臉皮啊,真令人感到無言啊!
都是在馬路上跑跳,很多事往往都是互相一下就好沒緊急狀況,0機車沒必要長按喇叭,很吵。往旁邊閃一下就過了單車騎士說個抱歉就好了,沒必要硬去碰硬MOMO20863 wrote:自己理虧 見笑轉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