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The 2nd Lohas Taitung International Marathon
一、活動宗旨:為提昇運動水準,推廣路跑運動風氣,及以路跑活動結合觀光旅遊,促進地方發展,發揚並實現台東縣『觀光美地,繁榮家園』之願景。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東縣議會
三、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臺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台東工務段、臺東縣警察局、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
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臺東縣消防局、臺東縣教育處、臺東縣文化暨觀光處臺東縣農業處、臺東縣衛生局、臺東縣環境保護局、臺東縣體育會
臺東市公所、卑南鄉公所、延平鄉公所、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利吉國小。
六、競賽日期:99年11月28日(星期日)上午7時至下午13時。
七、集合地點:台東森林公園
八、競賽地點:台東森林公園—鸞山路段 (台197縣道)。
九、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馬拉松 42.195KM NT$600元 限 時 6小時
半程馬拉松 21KM NT$800元 限 時 3小時
健康組 5KM NT$300元 限 時 1小時
參賽享有
完成獎牌、紀念T恤、礦泉水、池上便當及共意外保險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日以郵戳為憑
集合時間
06:30
06:30
07:10
起跑時間
07:00
07:00
07:30
集合地點
台東森林公園
十、競賽組別:
(一)全程馬拉松 (二)半程馬拉松:
各依性別、年齡共分成9組
1、M15歲組:男子15~19歲,民國80-84年出生者 (1991-1995)
2、M20歲組:男子20~29歲,民國70-79年出生者 (1981-1990)
3、M30歲組:男子30~39歲,民國60-69年出生者 (1971-1980)
4、M40歲組:男子40~49歲,民國50-59年出生者 (1961-1970)
5、M50歲組:男子50~59歲,民國40-49年出生者(1951-1960)
6、M60歲組:男子60歲以上,民國39(含)以前出生者(1950以前)
7、F17 歲組:女子17~34歲,民國65-82年出生者 (1976-1991)
8、F35 歲組:女子35~44歲,民國55-64年出生者 (1966-1975)
9、F45 歲組:女子45歲以上,民國54(含)以前出生者 (1965以前)
(三) 健康組:分男、女組年齡不限。
十一、報名方式:
(一)、郵寄報名方式: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報名所需費用,採郵政劃撥方式繳納。
郵政劃撥戶名:台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廖俊盛
郵政劃撥帳號:06705538
寄件時劃撥收據影本連同報名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二)、報值信函方式:
寄件時將現金連同報名表,以現金袋掛號方式郵寄。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上列(一)或(二)選擇其中一方式郵寄:
地址: 950 台東市新成街31號1樓
台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 收
(三)、親自報名方式:請至台東市新成街31號1樓,本會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用。
1. 參賽者請於報名期限內,由大會專屬網站下載報名表,並列印報名。
2. 活動網址:http://www.turaa.tw電話: 089-224799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9:00)
3. 報名時請評估自身路跑實力,一經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
賽項目或退費,參加全程/半程馬拉松賽年齡低於17歲之選手,提出其他場次之參賽成績
證明,經本會審核通過始准報名參加。
4. 報名費繳交不足,資料不全或額滿後報名者,以退件處理,退件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報名者
自行負擔並從報名費中扣除。
5. 團體參賽請以【同一信封】集體郵寄報名,以利大會相關資料整理製作。
6. T恤衣服尺寸在報名表中未填者,一律發給L尺寸。
十二、報名截止:99年11月1日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到方式
(一)、報到並領取比賽物資:
1.時間:99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19:00止。
2.地點:台東森林公園內 (大會服務處)
(1).請持選手「報到通知單」辦理報到,此單將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如在報到前參天尚未收到者,請電本會查詢。
(2).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選手「報到通知單」委託交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出示證件登記以備查核。
(3).報到日尚未收到「報到通知單」者,請憑報名收據或身分證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逕自報到地點查詢,領取報到單副本辦理報到。
(4).若以團體報名者,請派員攜帶證件代表報到,其中不接受個別報到。
(二)無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之選手進行比賽。
(三)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於上班時間至本會補領,逾時視同放棄。
十四、獎勵辦法:
(一)頒發獎金、獎牌:
凡錄取總成績者,不再重複錄取分組名次計算,請於領獎時附號碼布備查。
1.馬拉松--男女總名次獎金:
總名次 男子組 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NT$30,000元 獎金NT$10,000元
第二名 獎金NT$12,000元 獎金NT$ 6,000元
第三名 獎金NT$8,000元 獎金NT$ 3,000元
第四名 獎金NT$6,000元
第五名 獎金NT$4,000元
第六名 獎金NT$2,000元
2.半程馬拉松-男女總名次獎金:
總名次 男子組 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NT$5,000元 獎金NT$5,000元
第二名 獎金NT$4,000元 獎金NT$4,000元
第三名 獎金NT$3,000元 獎金NT$3,000元
第四名 獎金NT$2,000元
第五名 獎金NT$1,000元
3.健康組5公里:男、女各錄取前15名頒發獎牌。
4.依稅法規定,凡獲得獎金達20,000元以上,須課10%稅金。非本國國籍者,依本國稅務法進行扣稅(居留未滿183天者扣20%),由得獎人自行負擔。
(二)競賽組各分組頒發獎牌錄取人數:
各組報名人數 錄取人數
1-50 3
51-100 5
101-200 8
200以上 10
(三)全程、半程馬拉松於限時內完成競賽者,發給紀念獎章乙面及成績證明(成績證明於賽後5週後寄發,若在99年12月31日後仍未收到,請速與主辦單位聯繫,否則恕不再負責補發。
(四)非得獎選手本人,請於舞台下方或獎典組領取獎項。領取時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或身份證;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13:00結束前領取,逾時視同放棄。
(五)馬拉松於限時6小時內、半程馬拉松限時3小時內,跑完全程者方可領取完成獎章,若為無法完成由機動車載返終點者,賽後將不寄發完成績証明。
(六)全馬及半馬選手賽完後憑號碼布於大會食物兌換區領取午餐乙份,兌換時間上午
10:00至13:00分。
(七)健康組不提供餐盒,可憑號碼布於供水站兌換礦泉水乙瓶。
十五、計時方式:
A. 晶片計時
本會將視競賽組報名總人數多寡,選擇是否採用晶片來計時,若決定晶片計時,即在賽前一週前逕行網站公告,並且公佈其注意事項。若無則以人工計時辦理本次競賽。
B. 人工計時
(一)競賽組選手經年齡分組後,依各組報名人數錄取成績。
(二)競賽組選手將於報到時領取號碼布,請確認號碼布上參加卡資料是否正確無誤,如資料有誤請於報到時提出更改。
(三)號碼布別在胸前,進入終點前請勿將釘在號碼布上的「參加卡」撕下,無參加卡或競賽途中遺失者視同棄權,亦不可私自塗改參加卡上的資料,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計時及名次。
(四)競賽組選手跑入終點時,請主動向終點穿綠色背心裁判索取名次卡,並遵循紀錄組人員指引,自行於三分鐘內將參加卡張貼於成績大表格上並確認無誤,否則不予計算成績。
(五)經過信物站時,請務必向工作人員索取信物,並配帶於手腕上以利裁判判別名次。
十六、犯規罰則: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不得進入賽道,並取消比賽資格及成績。
1.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2.無本次活動號碼布、參加卡、無折返點信物者。
3.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4.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並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者 (便利裁判名次之判定)。
5.未達起跑時間超過起跑線者。
6.嚴禁於競賽行進路線上推行娃娃車或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7.本次活動不使用晶片計時,請確保號碼布上參加卡資料無誤,進入終點後憑裁判發給之名次卡自行至紀錄組看板貼卡。
8.進入終點後請盡速至貼卡區貼卡,成績計算後無貼卡者成績一律不列入排名亦不計算名次。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 (如乘車、扶持等)。
2.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3.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 (如打架、辱罵裁判或工作人員…等)。
4.私自塗改參加卡者。
十七、爭議申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異議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1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八、氣象資訊:十一月份台東地區平均溫度23.6°C,最高溫度30.5°C,最低溫度18.6 °C,相對濕度74%
十九、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 交通管制:11月28比賽日台東市森林公園入口處,上午06:00以後除了工作人員與大會貴賓車輛外,其餘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會場,大型車輛及參賽選手、觀眾之車輛請停放在大會規定之停車場。(請參閱競賽路線圖)。
(二)衣物保管:
1.選手若要衣物保管請每人自行準備袋子,以裝成一袋為限(禁止分裝2袋以上,無裝袋者不予代為收管),保管當天請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章收件後才接受衣物保管,領回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查核後才可領回保管衣物。
2.大會將於2010年11月28日早上06:00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2010年11月28日13:0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
(三)安全事項:
1.安全第一,比賽前一週若有多日連續豪雨、地震發生、全國法定流行疫病或比賽當日若逢風雨,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比賽或另擇期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取消比賽,扣除已發生之支出及郵費後餘額退回。
2.安全第一,大會裁判、醫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道路落石安全,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3.隨身攜帶健保卡、身份證明備查。
4.參加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病、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5.競賽途中選手不得由車輛或人員陪跑,競賽時路段實施交通管制。
6.本活動交通膳宿費用均由選手自付。
7.請選手於活動前1日須睡眠充足,及避免空腹參加比賽。
8.本次活動大會將為每位完成報名手續之選手投保公共意外險。
9.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更換人名、參賽組別、報到方式。
10.落石注意守則:
(1).小落石往往是大落石的前奏,須提高警覺迅速離開,並警告他人。
(2).於落石或有落石聲,而無法快速離開時,應緊靠山壁雙手抱頭蹲下。
11.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
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12本會對於在比賽中發生的傷病只進行應急處理。對於被盜或與比賽無關之事故不負任何責任,請特別注意。
13.賽後公佈之活動照片,原始檔案版權均屬攝影者所有,本會無權私自轉讓。
二十、賽事附記: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隨時公佈之。
二十一、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因主辦單位之活動設施或工作人員之責任疏失導致選手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予以理賠,但如果因選手個人因素而導致的自身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則不予理賠。此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個人意外險不同(主辦單位有疏失之責任,且於活動場地及路線中,保險公司才予以理賠),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二)、特別不保事項:u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v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w,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有人想一起去玩嗎?
另徵自行車前導車(全馬*3名,半馬*3名;各為前3名之前導車)共計6名
新做車衣沒問題,價錢沒意外的話跟之前一樣(目前確認中),車褲數量太少無法成行

愛的天堂
主唱:陳慧琳(Kelly Chen) / 作詞:Poman Lo / 作曲:陳光榮 / 編曲:陳光榮
You're always on my mind , All day just all the time
你永遠在我的心上 , 每一分每一秒
You're everything to me , Brightest star to let me see
你是我的一切 , 在我眼裡你是我最亮的那顆星星
You touch me in my dreams , We kiss in every scene
你在我的夢中撫摸我 , 我們在每一幕中親吻
I pray to be with you through rain and shiny days
不管是晴天或雨天但願都能和你在一起
I'll love you till I die , Deep as sea , Wide as sky
我愛你至死不渝 , 像海那樣深 , 像天那麼大
The beauty of our love paints rainbows Everywhere we go
我們所到之處都因為我們美麗的愛畫滿了彩虹
Need you all my life , You're my hope , You're my pride
我要你伴我一生 , 你是我的希望 , 你是我的驕傲
In your arms I find my heaven , In your eyes my sea and sky
在你懷裡我找到了天堂 , 在你眼裡我看到了無盡的愛
May life be our love paradise
讓我們活在愛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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