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超人】 wrote:
如果腳踏車車架上有兩...(恕刪)
活動安全規章大多只是參考用,
禁止用保特瓶水,未戴安全帽禁止參加,
活動時,有不少人沒戴安全帽,也有人用保特瓶水在水壺架上搖搖晃晃,
活動單位應該是睜一眼閉一眼,沒事就好,出事再說吧!
【麵包超人】 wrote:
下午13:40左右在通霄台一線兩段式左轉到苗栗市的路口(對向有加油站)有一位車友站在路口引導 :「苗栗往左,520直走」,而他的單車放在路邊草地。
不知他是永不放棄520(KM)的參加選手,還是遊山觀海100(KM)的參加者?
總之,感謝他的義務指揮,畢竟身為選手(參加者)犧牲比賽(活動)時間做公益,勢必於成績上有影響,希望他當天有完賽。
【麵包超人】 wrote:
如果腳踏車車架上有兩個水壺鎖孔,一個在立管、一個在下管,則能裝兩個水壺,一個單車用水壺能裝650~750CC,看容量大小而定。
若是兩個700CC單車用水壺,則總量滿載為1400CC,每個補給站距離為20~30KM,在補水站有飲用水為前提,氣溫為涼爽的25~32度,攜帶水量應該堪用。
重要的是,腳踏車不適宜攜帶「寶特瓶」,因為會有跳出水壺架的可能性,在環日月潭就看到寶特瓶由爬坡路段一路滾下來,萬一後車壓到,會造成危險。
因此,單車活動(賽事)都有用紅字寫「請勿使用寶特瓶」,應使用單車專用水壺,方能符合水壺架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