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面的留言都在罵騎自行車的,
但最應該罵的應該是辦活動的吧,
80幾輛車應該有活動才能有著麼多車吧,
怎不規範好呢?
那麼多人一起騎應該很容易溯源吧,
可以把罰單寄去主辦單位,
下次就能改善了。
但是乖乖停紅燈就比較安全? 其實並沒有.
我認識的車友, 闖紅燈被撞的沒有, 停紅燈被撞的很多.
有人戲稱待撞區, 一點也沒錯.
自行車就是沒存在感, 視覺面積小, 沒燈沒聲音, 減速無人知.
超級容易被追撞.
記得早年中國大陸, 行人過馬路不能只看紅綠燈的.
而是要靠"集氣", 人夠多一起衝過去, 車自然會停.
大團騎就是用這種: "你總不敢一次撞十幾個人上法院吧?"的心態無限上綱違規.
我覺得很不ok, 有時候最後幾個人被紅燈擋住, 怕跟不住就硬闖, 此時最容易發生車禍.
帶頭的人絕對有責任.
團越大, 違規越是危險.
鄉民很愛檢討自行車違規, 其實自行車又撞不死你, 有甚麼好嫌的?
你有家人朋友被自行車撞死的嗎?
路上自行車越多, 其他人的存活率越高, 這點道理都不懂.
倒是四輪隨便一個違規搶快違停, 都能讓你跟家人天人永隔.
只是這起死者選擇按死前煞,結果自己被公路車往前丟,
最後被路過的遊覽車輾斃。
苗栗單車騎士過彎失控!翻車滑遊覽車底 爆頭慘死獅潭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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