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瘦之身 wrote:Specific Race Regulation Art. 15 Failure to respect specific race regulation regarding safety (Stage 4).Team Manager: TAKAHASHI Matsuyoshi (JPN19550913), Japan National TeamPenalty: Fine, 50CHF.日本隊第四站,隊車不安全駕駛,罰高橋教練50。(恕刪) 原來隊車不安全駕駛會被罰款, 好家在...
多謝各位支持,我不常上01,主要是實際的工作就很忙了。目前是剛剪完youtube短片,上傳大檔案至emome的等待時間。http://www.youtube.com/watch?v=VUOTrzIlssU今日轉場很影響工作時間,只能採搶時間的快剪,傷眼請包涵。其實照交通的標準,大概沒有一隊的隊車是安全駕駛,每台汽車都跟很近,毫無安全距離可言。只要一緊急煞車,就有一堆夾心酥出現。也因為這樣,隊車僅被允許使用轎車,SUV與箱型車,完全遮蔽視線,因此UCI不准這種車輛跟在汽車陣中。前面集團選手賽單車,後面隊經理賽汽車。有跟過比賽的應該都知道。所謂的危險駕駛,大多是不聽從裁判指示。這也是國際賽中最常被罰的情況。罰款怎麼付?很簡單,先從各隊最後的獎金先扣掉。如果沒有獎金的隊,當然要在賽後交錢,如果繞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洲際或職業隊,先從當初註冊的保證金扣掉。國家隊或俱樂部隊(2.2級允許俱樂部車隊參賽,像是之前e-MA參加過環台賽)就罰各國家協會。這種情況應該都還有其他罰則,但不出來面對肯定會在這個圈內的名聲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