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6668 wrote:上星期主辦單位回覆說...(恕刪) 其實合併辦也不錯200K +300K +400K 一起來運動不同的是別顏色及系統這種長途挑戰賽一次就解決掉可以省下不少資源, 免得一票人舟車勞頓的只是主辦單位一次賺飽飽......很多人少了兼差所得.....各有利弊...好好思量一下吧!!!!!!
主辦單位應該不想一起辦,收入會減少,因為對想大滿貫的人來說,200K、300、400K變成只能三選一,分開辦才能三場都參加,大會才能收三次錢~開玩笑的,我也是去年大滿貫的一員,在掙扎今年要不要參加400K。
應該是不會這樣辦吧?這樣辦會被罵死因為假設這樣辦200k=A~B400k=A~B再回A如此會有一大堆的200k參加者從B點回程雖然有些參加者會選擇其他路線返家然而很可能會有相當比例的人按照比賽路線拉車回家這樣對400k的參加者很不公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200k自行開車至起點的選手得想法子回起點不然就只好完成後~再繼續挑戰第二個200k還是說北市協會習慣性被罵了反正這樣辦對他們最方便有效率?通常這種x00k的挑戰都是起點=終點即使有兩個不同組別也是一組A~B~A另一組A~B~C~B~A
200K:花蓮(起點) - 193縣道 - 玉里折返 - 台9線 - 花蓮(終點)400K:花蓮(起點) - 193縣道 - 玉里折返 - 台9線 - 花蓮(調頭) - 台9線 - 玉里折返 - 193縣道 - 花蓮(終點)只報名200K的回到花蓮就收工了,騎400K的調頭再來一次,不過方向相反,以200K約12小時計算,雖然路線相同,但日夜剛好顛倒,坡度也完全不同,若是13.5小時騎完前200K還可以多領一塊獎牌,真是一兼二顧、摸蛤子兼洗褲!那主辦單位少賺了怎麼辦?當然不會,報名一項拿一塊獎牌,報名兩項拿兩塊獎牌,挑戰大滿貫的不會遺憾,主辦單位該收的錢一毛也不少,反而準備工作和經費可以省很多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