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SD小沈 wrote:
這讓我想到20年前去...(恕刪)
這樣好像也行的通喔,主辦單位做球給市政府,市政府說基於安全的考量而不同意,如果當天活動照常舉行的話(不考慮交管及路權問題),車友們仍如期上路,主辦單位仍然做他們該有的計時與補給,這樣算不算違法?
當天自行車上山的情形可能就像花季時仰德大道汽車塞車一樣吧,不知花季時,是不是也得申請路權?
依「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
「第六條 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應依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但情況緊急或本府及所屬機關(構)舉辦活動事先邀集相關單位協商,並經本府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 屬第二條第一項之臨時活動,應於活動舉辦一個月前二個月內,以書面向交通局申請。」
市府交通局直至11/24才收到主辦單位提出的交維計畫(不等於申請路權)
與各單位的事前協調也不甚積極(需有各機關的會勘、協調,交維計畫已是末端作業)
所以台北市政府目前尚未有所結果
對於主辦單位路權是否有申請或送出計畫的時間有疑義者,可逕洽市府交通局詢問
要怎麼「使用道路申請」點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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