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杯子 wrote:
機車騎士的fb翻出來...(恕刪)
事情已經過了 會理的就是會理,不會的就是不會,隔天起床,闖紅燈的一樣照樣闖,要不然你以為酒駕是罰假的喔。我想機車騎士自己也沒有料到會搞那麼大吧…原本只是不爽單車而已,自己氣都消了,結果大家公審不斷,多少會對單車騎士感到愧疚吧?
機車騎士或單車騎士相信經過這個事件多多少少被影響,下次他們會注意。相信大家都知道,打死一隻蟑螂還有千千萬萬隻蟑螂的道理吧。下次一定還是有人會在那拍照的,只是要怎麼處理,看官人品了。可以檢舉,讓他花錢;如果覺得危險,可以下車好好的跟對方講;可以丟爆料,完全不留給對方面子;但絕對不是直接按長喇叭,這樣誰聽到都不舒服,結果只是浪費自己時間和對方吵起來而已。
我覺得這個社會不應該是把所有的事情都丟到爆料公社來處理,總要給對方一個退路,這樣子得理不饒人...嗯…理是永遠用不完的
等哪天換自己被搞到的時候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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