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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協會還是不公正的單位~~~~


ddar白馬 wrote:


這張相片,是小弟帶著車友小孩參加比賽的照片。
2007年的紅瓦賽越野賽,帶著當時才5年級的小球比OFF ROAD賽。
一路上,我都沒有幫助他。
牽車,小球自己來。
遇到不能騎的地形,小球自己扛車。
路上有車友想幫小球牽車,我都一口回絕。

小球是選手,他要自己完成比賽。
當年他完賽時間,2小時45分,成績很糟,
可是小球贏得他對自己的信心。
-----
上場比賽,靠的就是自己。
但公路車賽比較複雜,可以接受補給還有機械維修。
任何公路車賽中,拉車前進的行為,真的就是犯規。
沒被抓到,不表示這是被允許的行為。(作弊沒被抓到,只是好運)

和資深前輩聊過,公路車賽中,
有很多違規行為,裁判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WHY??
前輩車友這樣表示......

1.
公路車比賽是動態的,選手在賽道上分不很不均勻。
裁判很難顧及賽道的每個角落,裁判沒看到的,只能算了。

2.
比賽最重要的,當然是讓成績優異的人有表現。
公路車比賽,
往往會對"主集團",還有"領先選手",給予最大的支援與關注。
對於落後的選手,往往不那麼關心。
很多大型比賽,甚至是職業賽,落後選手的違規行為,
由於不影響奪牌成績,也很少會用最嚴格的方式去檢驗。
如,拉車這種事.....
落後選手做這種事,確實不對,是違規行為。
除非有人"依照規定"提出抗議,不然裁判真的是忽略。

但,若是領先選手發生這種事....
如2010年環法賽,Andy Schleck掉鏈事件。
有人認為Andy可以拉車去追Contador嗎??
(這是違規的,當然不行)
-----
這起拉車事件,其實討論已經失去焦點。
總結一下.....
1.
拉車是不對的,違規的。
沒抓,是因為舉無輕重,不影響比賽結果,
不表示這行為是對的。
基於一個運動員的精神,拉車的騎士,我不認為他是選手了。

2.
一般車友參加比賽,無非就是享受比賽,也希望比賽公平。
但請諒解公路車賽的執法難度。(棒球or籃球,也是常常在誤判)
若是車友在比賽中,看到讓你受不了的違規事項,請按照比賽的規定去申訴。
比賽都結束了,就算真的是違規,主辦單位也無法改變。
(誤判,也是比賽的一部份)
-----
公路車賽,小弟很弱。
但請大家看看文章一開始的照片,
當時才小5的小球車友,
又扛又推的完成OFF ROAD比賽,全都靠他自己。
這才是比賽該有的精神,才是選手,才是FIGHTER。

大家都大人了,比賽也不見得成績很好。
不如拿出最佳的運動員精神,給下一帶作作榜樣吧~!!


沒有拉車 , 但是藉由前面汽車抵擋風阻 進行比賽
沒抓
沒被檢舉, 正視 ~~~ 不代表你是對的 !

什麼 不是主集團.... 來合理化 !

那好死不死 , 你跟車

結果前面發生摔車 ... "主集團" 全部摔車 , 你變第一名還抵達終點 ~

按 ! 你還是切腹自殺好了 ~
如果,對個人權益與義務不懂的人,最好閉嘴想清楚 ! 不然,法院見!

isamu7d0111 wrote:
就算是倒數幾名......(恕刪)

說得没錯.

若經察明是犯規就必須處罰,不能因與名次無關就算了,這是維護賽事程的尊嚴及公正性.
若考試作弊的人没得到前三名次,是不是也算了,不處罰了......真是荒唐的邏輯.
但夲人重申,一定要經確實察証.
大家可以發現競賽過程中,總是有一些"慣例""老一輩的經驗"......等等狗屁倒灶的事務發生,
uci的原文規則,始終就不是大家可以認同的最大公約數,至少現在是這種情形,
競賽過程中的小動作,千奇百怪五花八門,都在規則中尋找有利自己的"門縫"!
選手(運動員).教練.裁判就是缺一個年度的溝通平台
無意間在體育處看到這篇:
2011年板球技術觀摩研討會
技術觀摩研討會才是重點
UCI的規則每年都在修編,但是都是原文,無法像"中文"讓大家清楚的了解,或是透過網路翻譯軟體的使用才知道內容,畢竟中文才是大家的最大公約數!
如果有這種技術研討會的平台,讓彼此間的意見可以透過研討會討論取的共識,在各協會的賽事中落實這些共識,減少"模凌兩可"的摩擦!這樣運動才會向前進步!
現在UCI的內容,以
英文
日文
中文:有2002年的版本,應該國內最新的翻譯版本! ( 如果有更新的版本歡迎提供!PS.反思,2002年之後若沒有繼續翻譯出新版本,試問2003~2011競賽都是用什麼規則?將近十年沒有正確的規則,這樣的內容不亂也難! )
個人的建議是:
以2002年的版本為基礎範本,與新年度(2003~2011的英文或日文)的版本作比對,將新增的內容翻譯出來,透過研討會的討論,取得裁判執法的標準共識,讓選手(運動員)及教練了解彼此容許的範圍及紅線的範圍,與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爭論不休.
有了共識才能解決問題,爭論不休始終得不到結果!
看到大家在上面申辯,就只差沒寫出論文,何必呢?希望我們可以面對問題,檢討問題,討論問題.
天馬行空拿花東賽與環法賽作比較,何必呢?十萬八千里以外的比賽都可拉到花東賽的境界中.
先從我們自己國內的競賽談起,先解決問題中的歧見,等有能力有實力有經驗後,國內有選手真正的入選環法賽車隊,在環法賽的特別條例才有機會親身體驗!







我想版大是沒通過正常管道申訴,所以JAY大才一直提醒他要趕緊去做,這點看來版大是否申訴後來說明一下結果?

就版大的敘述,似乎照片中的車友是"一直"只跟著自己的隊車追集團?也就是隊車引著追趕?這樣不妥吧?
另一角度來說,在比賽選手眼裡,這樣的行為沒甚麼,因為破胎已經很衰,還要追趕集團也很累,這樣真的不公平阿,追的人很累的。如果爆胎後跟車追集團是作弊,那應該大家都來爆一下。不過規則或是潛規則好像都不同意由隊車一路護送吧?

再來說PRO的比賽好了,一場轉播下來,看個10次跟後援車尾流追集團的畫面,很正常的。不過那是跳島戰術,一台一台的跨過,跟同一隊車引領,那又是不同意思了。

規則就是規則,跟道德我想不出來有何關係,如果跟車跳島來追趕,那沒問題吧,大家都可以這樣做,就是公平的。那自家隊車護送呢?都可以這樣做嗎?如果都可以,比賽選手都默許,我想那也是公平的。

所以關鍵還是在版大所砲的那位選手,是否是一路由自家隊車護送呢?環法也有一路由自家隊車護送的,常常還三四台呢,不過那些隊車是隊友的自行車。
williane wrote:
1.e-MA就文化而言,沒輪車根本沒資格衝線
更何況3個在同一組裡,小車隊陽光一個人也出來帶
維亨阿展也出來帶,公路賽本就既合作又競爭
e-MA合作在哪裡?隊內合作?
2.我是寫出來讓漢克知到的,你們也能說那你寫給漢克阿在這砲啥?
這是公開比賽,我想讓大家監督評理以正風氣.如不輪不累是對的,
那麼也要把這文化給公開,說清楚然後傳承.
恕刪)


感謝Williane兄點名,讓我有機會抒發一些當年心中的遺憾。
我已離開e_MA久矣,三年前卸下隊長任務,我只是一名隊員,現在,連隊員都不是了。

三年前,e_MA拿下俱樂部年賽團體亞軍,僅次於當時火紅的綠油精車隊。在大家的熱情支持下,以業餘騎士的身分,參加國際環台賽。
在此之後,我深知e_MA車隊的實力表現,已經緊緊紮深在每個騎單車的朋友心理。e_MA已經創下了成績上的榮耀,當時我在思考,該把e_MA帶向何方?
在參加花東賽時,有幸與四季單車幾位前輩並肩同行,看見該隊隊員始終於集團前方帶領破風,當時的我由衷敬佩這種精神。另一場比賽,在最後衝線前的1K,前國手陳智豪帶領集團拉高速度,在五百公尺前,讓出衝線位置。

這兩件事情讓我得知,成績好,或許可以讓一般車友佩服,但能力強的選手能夠在爭取成績之下,單綱領騎的苦力,才能博得真正的尊重,這種精神也應該是台灣騎士未來的方向,於是,我訂定的車隊次一年度目標,就是得到廣大車友的"尊重",實際的做法,就是在集團中,擔任領騎的車隊。這與當時不顧一切爭取最佳成績的隊員來說,簡直是無法接受的愚笨做法。

整合成績優秀的選手以"榮譽"取代"成績"是極高難度的任務,我,也沒有成功。在年度改選後,我卸下了隊長職務。現在車隊成績仍然耀眼,卻遺憾未踏上更高境界。

同場競技的選手,雖然爭勝負,但絕對可以成為肝膽相照,惺惺相惜相互尊敬的好朋友。這個前提就是要坦坦蕩蕩,不要為了成績而耍小心機,小手段。
俱樂部的競賽是大家在辛苦工作之餘,疏壓得到快樂的活動,不須將賽場的同伴視為殺父仇人。

"沒出來帶就不要跟人家搶衝線",我完全贊同Williane兄的言論與說法,
我也相信每一位e_MA隊員都知道這個文化倫理。

補充說明一下,我不想引起大家無謂的聯想,也不是針對任何人事物,只是單純的回應Williane兄我個人心中的想法與當年想做的事,沒有任何影射。

e_MA漢克 wrote:
感謝Williane...(恕刪)

哇~好久好久~沒在01上看到這麼正面又深具省思的"勇氣"~對於比賽,這才是網友該有的影響力~~

漢克~你當初是對的!

PS:雖然漢克後來有稍作修飾得圓潤而含蓄...
http://www.xindiancyclist.tw/

jay18 wrote:
哇~好久好久~沒在0...(恕刪)


漢叔叔好久沒看到您的消息阿~
把"騎士的精神"寫得很好,要讓孩子細細閱讀.謝謝 漢叔叔

這篇回應才算有騎士精神

騎車為了成績但也不能失去騎士精神

當問題牽涉到價值的時候,衝突一定是難以避免的
就可惜了,可惜短時間還不能在台灣成為主流
但是可以靠願意堅守這個信念的人們努力去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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