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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透了的"2009全民競輪邀請賽"

jtlcheng wrote:
裁判長沒看清楚大會的參賽條件規定和注意事項, 將一場全民參與的認證賽,

自行定義成公路車賽, 然後武斷地限制計時車的出賽,

這本來就超越他當裁判的工作, 因為大會沒有把這次的全民認證當成公路賽...(恕刪)


簡單說個人想法,主辦單位在活動行政與競賽實務間,從一開始就未設想週到,臨時告知大家這是場公路競賽。裁判長是這次整個"活動"行政中的一環,於"競賽"執法時依現場做出判斷本就是裁判長的權責專業!

就競賽專業,這位裁判長有盡到的裁判長責任!也是現任台北體院專項老師。

另外從首篇看到尾,jtlcheng雖然對於環琺賽事、UCI英文略有了解,也清楚點出了主辦單位問題所在!

但由您發言中不難發覺您對競賽賽制的認知有些盲點與個人堅持,雖参考了UCI對器材與競賽有規定外也對組織及權責有說明,那執行方式?說白點是您有記者及產業背景的專業傲慢,但這自信堅持適否一體適用?如此指教。原想花點時間在這就此次活動行政與賽制執行間的落差就個人看法参與討論,但想想網友說到01上的理盲與濫情,個人有相同感受,就不想在此浪費個人時間,換個方式若您願意,我可留下聯絡方式,交換彼此對這事件的看法不用打字半天事倍功半,您意下如何
http://www.xindiancyclist.tw/
jay18 wrote:
簡單說個人想法,主辦...(恕刪)

我可以趁機吐一下說他身為自由車專項老師的時候也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專業嗎
Luke Chen wrote:
我可以趁機吐一下說他...(恕刪)


哈哈~這我沒意見啦~你上過課知道的比較清楚,但可以想想如何跟他建議一下,畢竟在網路上看熱鬧的人多懂的人少,在現今倫理觀念薄弱的時候,你可以做個優良示範啦^^

要表達的是,從開始的規劃就有問題,導致後續的處置失序,這狀況若是換個裁判長作法不一定會更好,既然以知可預期的危險,就算最後全依主辦單位簡章說明進行活動,結果也不一定會是大家所樂見的!只是現在都是結果論...

剛剛又看到jtlcheng另開的一篇主辦單位處置說明,跟我預想的某些過程不謀而合就是!


http://www.xindiancyclist.tw/
jtlcheng wrote:
這是"不限自行車種"參加的全民競輪RFID認證繞圈賽....
...(恕刪)


我是贊同jtlcheng 的意見,依簡章而言,"全民RFID 繞圈認證"跟他前一場次的"公路車團隊計時賽"
本來就不同,因此這場次不限自行車種,備註中還特別要求"未滿12 歲者需家長陪同騎乘並維護其安全"
怎麼看都不是個公路賽,只是活動當天,不知哪個人或環節將這"活動"當成了"公路賽",一當成了
公路賽,就衍生出後續的追擊、限制車種等,公路賽應有的規定及要求。
主辦單位的重點應該檢討哪個「將這"活動"當成了"公路賽"的人或環節」。
mightyduck wrote:
主辦單位的重點應該檢討哪個「將這"活動"當成了"公路賽"的人或環節」...(恕刪)


或著是主辦單位在企劃活動當初,分不清活動與競賽的差別與衝突性,直到箭在弦上,不得不做出改變,至於這改變要要回歸活動還是競賽,當時現場各族群都有,是需要再花時間討論。個人是傾向簡章既是以活動為訴求可算契約成立(契約觀念個人認為不全適用在競賽),就應以活動性質讓全民参與,至於衍生問題就考驗主辦單位的智慧!另篇主題中,主辦單位的說明,有部分已說出其中的考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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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18 wrote:
簡單說個人想法,主辦...(恕刪)


jay兄, 首先謝謝您的指教與建言, 但有些觀念我認為我應該向您釐清....

我不是專業的車手, 也不是比賽匠, 也先撇開您所言之"記者及產業背景的專業傲慢",

個人之所以會從頭到尾發了這麼多文, 抱怨也好, 責備也罷, 甚至是語氣很重的指責主辦單位及裁判長,

我根據的只是一些大會現成的規定, 以及執行工作者該有的本分....

首先, 從頭到尾, 我和許多愛好單車的朋友一樣, 是以一個"一般參賽者"的思維,

在上網得知這項邀請賽的訊息, 在熟讀主辦單位訂定的參加辦法和注意事項後,

認為我可以依照大會規定來參加, 所以我報名了"全民RFID繞圈認證",

因為我再次強調, 主辦單位"不限自行車種", 男子組跑10圈..

但在這項比賽開始前, 黃金宏裁判長才"公開"宣布禁騎計時車, 並自行將這項比賽認定為公路賽,

然後加上了"追擊淘汰制", 這本來就逾越了他當裁判長的職權....

請問, 裁判是要做什麼??

裁判的工作是要根據大會訂出的規定確實予以執行, 這就是他的工作,

而裁判長則是在其他裁判在執行規則遇到困難時, 出面負責排除執行上的困難, 如解釋大會規則,

但是黃金宏先生只是裁判, 只是裁判長, 他的工作是要確實執行和解釋大會的規定,

而不應自行宣布大會手冊上沒有的規定, 或甚至過度解釋大會手冊上的規定,

因為這項比賽的名稱是"全民RFID繞圈認證", 如果比賽名稱是"全民RFID繞圈認證公路賽",

黃金宏裁判長要求包括本人在內所騎乘的計時車不得上場, 我當然會以我自身對公路賽的了解,

二話不說退出比賽, 因為是我個人的疏失, 是我沒有看清楚比賽名稱,

我不會去怪主辦單位沒解釋清楚, 只能自責自己仍然不專業.....

但是, 這不是公路賽嘛, 卻在黃金宏個人於開賽前, 為了堅持不讓計時車參賽, 而將它視為公路賽,

並且要我在考量其他國手級車手的安全下, 不要參賽, 那為何以黃金宏在國內自由車界的專業,

在公路賽的前提下, 當初不協助主辦單位把這比賽定位清楚, 然後確實依據UCI規則,

讓這比賽成為真正的公路賽呢??

事實上, 主辦單位人員曾經告訴我, 其實包括"計時車不得參賽", 以及"追擊淘汰制",

早在比賽前幾天就已經由主辦單位和裁判長之間達成協議, 只是來不及用各種方式告知大家,

難道, 比賽前的報到不能告知嗎? 檢錄時不能告知嗎? 一定要到大家準備好要出發之前,

連撥兩盆冷水澆熄大家的熱情....

更可惡的是, 黃金宏在面對另一車友質疑"公路車賽為何登山車可以參賽"時,

竟冒出一句"因為UCI也有登山車賽"的話, 如果專業如jay大, 和你我的朋友壽生聽來,

覺得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嗎??這也是在我得知他竟是台灣自由車界的前輩時, 更加不屑的一點..


jay大您說, <於"競賽"執法時依現場做出判斷本就是裁判長的權責專業!>

我絕對同意這樣的說法, 但前提是, 他的現場判斷必須依據大會手冊上的規則,

正如法官對於案件的審判, 必須依據相關法律條文一樣,

怎可以因為他是裁判長, 就可以口頭宣布大會手冊上沒有的條文,

難道法官的最後審判依據, 可以依據未正式公布的法律條文嗎??

所以改寫您的話, <就競賽專業,這位裁判長根本沒有盡到裁判長責任!就算他是現任台北體院專項老師。

我必須承認, 從頭到尾對於主辦單位和裁判長沒有做好他本分工作的責難, 本就是個人的堅持,

但我的堅持來自於大會的規定, 至於為何會有盲點, 還請jay大指教....

是不是或許因為本身記者的工作職稱, 才會讓主辦單位重視此一問題, 我不知道,

但是從頭到尾, 我沒有以任何記者的專業傲慢, 來解讀這次主辦單位的缺失,

純粹是以一個參賽市民的身分, 來質疑主辦單位的缺失..

因為如果是這樣, 我大可以使用個人服務單位的大眾媒體資源, 甚至聯合其他媒體,

公器私用, 好好"修理一下"我心中認為該修理的"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甚至是黃金宏先生....

但我沒這麼做, 因為本來就不應該, 我堅持的, 只是主辦單位沒有做好這次的活動,

沒做好, 就應該有合理的賠償要求, 包括退費......

同時請他們明年辦好活動.....

所以jay大, 我也許略知環法等比賽的皮毛, 但自知專業上比不過宏一兄, 壽生兄, 甚至其他的網友,

也或許自恃英文字看得懂比別人多, 可以稍知uci的條文規定,

加上我的確是位記者, 但如果這次事件經jay大解釋成是我"專業的傲慢",

我只能說: jay大, 您言重了.....

還請再指教...

(小弟相關聯絡方式, 也會留在您私人訊息內....謝謝)
jay18 wrote:
簡單說個人想法,主辦...(恕刪)


因重複發文, 自刪....
上週六看到有這樣的認證, 一點點小後悔沒有去玩一下....

單影片連結的意思就是, 騎啥麼車都可以, 去跑個幾圈, 會有完成時間的認證, 並且體驗一下.... 啥麼教做平路!



回頭看到隱藏版的規則出現
jtlcheng wrote:
"追擊淘汰制"

這就有點瞎了, 一定有一堆人, 興高采烈的遠距離過去參與 繳了錢, 傻傻的在第一圈被逼下場.....

我.... 慶幸, 我沒有早知道這樣的活動, 省下時間, 省下交通費, 省下報名費, 省下會不爽很久的心情, 倒是多了一些替被催下場的網友不平...


我站在開放平民版的活動, 規則解說應該也是平民版...... 用有隱藏版的不應該....

我還是覺得主辦單位要檢討, 檢討, 再檢討.... 弄一個沒有 "追擊淘汰制" 我也要去跑跑看....
其實主辦單位第一時間就未能處理得宜
只要另外追加一場計時車賽不就好了在把原來要加上的追擊制拿掉
爭議教小嗎
因為主辦單位真的是有缺失因為以是強調是全民認證又不限車種那就因
想辦法解決既使了錢也要負責這樣才不會影響自己的聲譽啊
怎麼看都是主辦單位的缺失。

我朋友因比較忙,沒時間參加。
我想~沒參加的人,或許現在都會感覺到非常的慶幸。

退費只是讓心情不是非常的不愉快,從非常不愉快減為不愉快。
因為這中間還有上場前追加的淘汰制,讓人心情不爽,然後又感覺再演大白鯊最新一集,怕被領先集團吃掉的恐怖感。

以及最後浪費的時間…
















好佳在,我沒有報…

而我也沒有嘲笑參加的人。
因為這完全是主辦的問題,受害者是參加的人以及陪同的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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