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球滾車道擊落騎士! 害顱內出血失去味覺 北市籃球男甩鍋政府

北市1名柳姓男子於成美橋左岸河濱公園籃球場投籃,籃球彈框打鐵後滾落旁側自行車道,林姓騎士騎乘腳踏車閃避不及遭絆倒,重摔送醫後診斷出顱骨骨折、顱內蜘蛛膜下腔出血及嗅覺低下等重傷害。士林地檢署偵結認,柳男製造風險在先,見籃球滾落車道卻未出聲示警或採取任何防範措施,屬不作為犯罪,調查後依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

去年5月12日晚間將近10點,柳男在北市政府體育局管理的南港成美橋左岸河濱公園籃球場打球,這座球場緊鄰自行車道,中間沒有任何實體隔離設施。柳男投籃時球碰到籃框彈出,一路滾到旁邊的行人步道和自行車道上。

偏偏就在這個時候,林姓騎士騎著腳踏車沿自行車道由西往東行駛,經過球場旁邊時,籃球突然從旁滾入車道。柳男眼睜睜看著球滾過去,卻沒有喊一聲、也沒有試圖攔住籃球,林姓騎士根本來不及反應,腳踏車前輪右側撞上籃球,整輛車向左倒下,人也跟著摔在地上。

林姓騎士傷得不輕,送醫後確診頭部外傷、顱內蜘蛛膜下腔出血、顱骨骨折及氣腦,頭皮、背部、右手肘和右臂也多處擦傷,事後更出現嗅覺低下的問題。

警詢、偵查時,柳男承認,球確實是他投的、也確實彈出去害林姓騎士受傷,但他不認為自己有錯,說這是「政府場地設置有問題」害的,把責任推給主管機關。

檢警不接受這個說法,檢方調閱現場照片、交通事故現場圖和警方事故分析研判表,確認球場緊鄰車道且無護欄,籃球滾落車道就是這次事故的肇事原因,而林姓騎士當時根本還沒發現危險。

檢察官認為,柳男早就知道球場旁邊就是車道,且中間沒有護欄,投籃這個動作本身就製造了「球可能滾出去害到人」的風險,既是他製造的風險,他就有義務防止意外發生,但球滾出去的那一刻,他什麼都沒做,這種「見危不救、袖手旁觀」已構成法律上的「不作為犯罪」,和林姓騎士受傷之間有直接關係,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新聞連結
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r/%E7%90%83%E6%BB%BE%E8%BB%8A%E9%81%93%E6%93%8A%E8%90%BD%E9%A8%8E%E5%A3%AB-%E5%AE%B3%E9%A1%B1%E5%85%A7%E5%87%BA%E8%A1%80%E5%A4%B1%E5%8E%BB%E5%91%B3%E8%A6%BA-%E5%8C%97%E5%B8%82%E7%B1%83%E7%90%83%E7%94%B7%E7%94%A9%E9%8D%8B%E6%94%BF%E5%BA%9C/ar-AA210qyK?ocid=entnewsntp&pc=U531&cvid=69e17db7a4794c7b9959aec5922f61d2&ei=15
2026-04-17 8:44 發佈
確實這是政府的問題


旁邊就是道路竟然有沒護欄


所以摔車的照說是可以申請國賠?
jcchiou

受害者可申請國賠, 跟投籃的沒關係~

2026-04-17 12:36
怎麼說呢, 現在才出意外還真稀奇.
政府交通規劃很少經過腦袋.
JJ Ch

一般都會有隔網 這個很奇怪完全沒有

2026-04-17 21:40
CONA24

這個風險是真的高,使用者依規使用的話,造成問題政府相關單位確實該承擔部分責任。

2026-04-18 20:21
我也覺得是市府問題
一般來說 球場旁有人行道 車道 都會有防護網
單車男不適用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jcchiou

明知交通部顢頇卻硬要上路, 罪無可赦[大笑]

2026-04-18 14:00
我每次經過那裏都非常小心,被籃球嚇到幾次😔還好,現在有防護網👍安全多了👍畢竟河濱是大家的,盡量保持「我是和很多第一次使用者,共用河濱🙂」的謹慎心態,可以大幅減少受傷風險
事後諸葛一點用處都沒有,痛在自行車騎士,籃球運動者一點也沒痛🙂希望各位車友在使用「公共道路」時,一定要注意「這不是我騎車專用的路、是大家的路、大人小孩、專業非專業的人」都在一起使用公共道路。
別把自己的安全寄託給不認識的路人🙂
法官的角度 市政府一樣沒作為 可以告了
上週末有再經過這段
籃球場終於裝上阻隔網了...

公家單位辦事真的經常讓人無言
這種一看就有問題的設置方式
我不相信從來沒有人投訴過
非要等出事了才來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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