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不是桃園人,也不贊成闖紅燈。但你去騎過一次就知道了,人力比機器痛苦千萬倍不止,人一停下來再起步加速體力消耗很大,拍這種片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對我們來說,汽、機車才是汙染空氣,浪費能源,體力有如殘障的弱雞。
紅綠燈其實比較適用于機動車輛,因為其造成的危險性比較高,所以有更多的遵守義務,這種人力獸力車因為道路風險性低,只要有一般的注意義務即可。可以舉個例子就明白了,行人走斑馬線闖紅燈,被汽車撞上,汽車也會承擔法律上的責任,反之汽車闖紅燈撞上行人,往往行人毋須承擔任何責任,可見其雙方的義務之不對等處
T字路口…..其實速度放慢一點,看清楚,不會有危險或是造成別人困擾。我也曾經就這樣給他滑過去了。大部份時間是會停啦,反正我騎不快。但嚴格說起來,我每個紅綠燈,幾乎都違規越線。我習慣騎到車陣前面停。都為了健康出來騎腳踏車了,我才不要在後面吸廢氣。
這四輪的是太霸道了點而且還幾乎全線都是跨線違規行駛但自行車騎士騎行尤其是鄰近路口都完全不看後面也是寶哥就是了有車衣車帽看起來很專業但騎的完全是一個自由自在馬路就是真的如虎口而你要把自行車當成休閒運動就只能在指定的場所而不是大馬路何謂指定的場所?自行車專用道,專用的練習場,或者封閉管制的活動賽道要在路上騎就自己神經繃緊點能提前避免的就不必硬要用人肉去伸張路權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