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三個月的新車也因此嚴重受損~但我人昏迷送醫院
比較先醒來的妻子~在警察的督促與要求拖走車輛下~新車反應當然是先送回原廠
等我們出院療養到一定程度跟肇事方談好車輛賠償價格後
對方同意要出錢買下我撞壞的車,但對方只願意購買尚未維修的車子
這段時間我還跟原廠業代確認,車子先不要修,還要跟對方談賠償方式,一直放著會不會有問題~有沒有期限? 業代都說沒有
上週 我去原廠拿車上財物時,業代說:車子在修咧
我趕快去看,車子上升降台了,但還沒開始真的開始修~一副我若當天沒去就可能馬上會被動的樣子
我趕快打電話問肇事方,是否是他屬意要修? 肇事方也說不是
第二天肇事方打電話詢問原廠並表明不想修時,原廠說:不修可以,要付一天300元的保管費與鑑價費一萬?
這樣算下來我療養三個月下來~就是將近十萬啊~
肇事方於是通知我,認為是我當時把車送至原廠,如今原廠提出要求付費
他們無法承擔希望我解決~
至於我也超傻眼~首先沒我同意就想修車
再者不修還漫天喊價?
我第二天要上班~我妻子去跟廠長談
廠長說就是這樣 三萬停車費與一萬多的鑑價費~(價格隨便開?)
我老婆則是說:我不可能付這筆費用
首先,估價要錢?你要是估出來說要五百萬?太貴我不想修都要給你一萬?
再者,收保管費?事先沒有告知~突然你說多少就多少?
這樣該車廠也沒有跟我定契約,我也沒簽字也沒口頭答應,應該已經違反消保法定型化契約!
還沒跟他追究他們先行想修車~還敢跟我要保管費?
這種坐地起價的行為~讓我覺得我是不是送到路邊的機車行修車了?
非常非常多年前~我就沒聽過有這種費用了~也不是高速公路拖吊~
現在什麼時候~還給我來這招? 廠長真的是想弄臭這家 ....號稱高級車的國民車?
肇事方說: 他們怕,想趕快先把車拉走~但顯然對方不付錢不會放車
我想請問~台灣現在真地還有車廠可以合理的"依法"收取這種費用?
如果我親自去要把車拉走,對方若堅持要我付錢才能放車?我可以走法律途徑嗎?
反正我已經跟肇事者準備上法院了~我還差多一家嗎?
沒事在路邊被車撞已經超倒楣了,現在這家德國車廠台灣代理商是再補一腳嗎?
真的是很火!~本來我還想說等肇事賠款後再買一台
現在嚇到一輩子我都不想買這個牌子了!
真的現在想起來還是一肚子火!
一直讓我想到~這家車廠的風格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