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主無法面對支持他的其他車主,追根究底,在於車商的這條保密協議!
我想請教懂法律的朋友,這種協議真的合法嗎?
如果當時遷就情勢,簽了保密協議,但是事後仍跟大眾交代此事,會負上任何民事/刑事的責任嗎?
印象中什麼私下的協議,如果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會被判無效
例如洗門風如私刑 法官:有違善良風俗〈解說:張貴閔律師〉
挨打抵帳 違反善良風俗 口頭契約無效
雖然這個「保密協議」與「善良風俗」扯不上關係,但是我覺得違反「社會公義」
難道沒有方法可以制裁這種惡劣的協議嗎?
附加一個大陸的文章,也有「保密協議」,好巧,也是 VAG 集團的 VW
[购车指南]上海大众 变速箱 保密协议
為了怕有人不想去對岸網站看,我將其轉貼過來:
山東日照市民胡先生,去年了購買了一輛汽車帕薩特新領域汽車。然而跑了不到半年變速箱壞了兩次,第二次要求更換變速箱時,4S店竟稱需要先簽訂“保密協議書”。
變速箱 半年要換兩次?
日照市民胡先生,去年了購買了一輛汽車帕薩特新領域汽車,但剛“掛牌跑了半個月,倒檔摘不下來了”。經檢測是變速箱出了問題,和4S維修站的工作人員協商後,4S店同意更換一台新變速箱,但很快新的變速箱又出了問題。
第二次跑了兩萬多公裡,變速箱出現異響,小胡再次找到4S店。與上次一樣,小胡的要求還是更換變速箱,維修站的工作人員最後也答應了,但是和上次不同的是,這次工作人員給小胡提出了一個要求——要簽協議。
換變速箱可以 先得保密!
小胡說協議規定有兩點,第一點,更換變速箱是一個最終處理結果。第二,各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由於小胡擔心簽訂協議後可能就會投訴無門,一直未簽,所以變速箱的維修就一直拖了下來。到底日照大眾4S店出具的協議怎麼回事,而協議又和消費者修車有怎樣的關系?隨後記者和小胡一起找到了這家4S店。
在4S店的一間辦公室裡,工作人員現場給記者打印出了一份新的協議,記者看到,這份協議的全名叫做《特殊優惠修理協議》,到底修車為啥要簽協議,工作人員的回答顯得很模糊。
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更換變速箱是一份特殊的修理方案,不符合之前大眾汽車對變速箱修理的規定。原來,更換變速箱是對小胡汽車修理的一個優惠方案,享受這個優惠方案,小胡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目的就兩條:第一限制你索賠。第二,限制你散播這些事。
修理協議 是真是假?
到底這份協議是哪裡出具的?隨後記者聯系了上海大眾的客服。客服中心工作人員說並未沒聽說過簽訂協議的說法,這個需要向上級有關部門了解。
但奇怪的是,日照大眾出具的特殊優惠修理協議,上海大眾總部客服中心表示並不知情,隨後幫辦又聯系了上海大眾總部,對方表示將會盡快將4S店的問題上報落實。最後記者帶著協議找到了山東省中正榮凱法律服務所的王強律師。
王律師認為,這份特殊的協議帶有很強的格式性,消費者購買汽車,在質保期內到指定維修站處理汽車出現的問題,不需要簽訂任何協議。對於第五條規定保密的內容,王律師認為“消費者對汽車出現的維修方面的問題,有知情權,尤其是對於其它消費者,他們有知道汽車質量性能各方面的權利,保密的要求是很無理的。”
因為我手邊沒有一份真正的保密協議,所以不太清楚其內容。
不然我是很樂意拿去請教律師,這種協議合不合法?違反的話有什麼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