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uku wrote:請問一下「試」開頭的車牌是什麼身份或機構得以申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條汽車運輸、買賣、製造、修理業、汽車研究機構,因業務需要試行汽車時,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試車牌照憑用,但應遵守左列規定:一、不得載運客貨收費營業。二、應在指定路線或區域內行駛。三、按季或按年領用,期滿仍需續用時,應於期滿十日 內向原發照機關換領新照。四、請領試車牌照時,應按規定費率繳納押牌費、租牌 費。五、試車牌照領用期滿或不予繼續使用時,應將所領牌 照繳還原發照機關。前項試車牌照屬於機器腳踏車使用者,限由機器腳踏車製造業及研究機構申領,並須遵守前項各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