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事一定要叫警察我的車牽不到一個月在台南被一台花蓮客運的公車撞到我停路邊他在小路右轉轉不過硬從我車擦過去車門都開不起來了當下他下車說他車上很多客人趕時間把他身分證給我說他會賠我後來修好車八萬多打電話給他他說賠不起後來打去花蓮客運他們說他離職了後來就找不到這個人了如果當初有找警察做筆錄我想找人的動作交給警察就好了
ying.far wrote:一般財損也大概保個50萬而已,去撞到那種高級車,有時候還不夠賠.這時候怎麼辦?然後高級車又用甲式全險修復,不足的部份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最後又求償到肇事那方,?被撞的保險公司一毛都不用出? 保險公司賠的部分本來就可以向肇事人求償但是保險公司要負擔的風險就是1.求償可能經過的訴訟過程2.根本找不到肇事人或肇事人沒錢賠,墊錢變呆賬,收不回來一搬來講,修車費*肇事責任*折舊,50萬額度通常都夠用撞到殘值300萬以上車的機率是非常非常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