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檢驗時間未到
檢驗時間為通知單上的日期前後一個月
第二次...強制險期限不足一個月
第三次...已經過農曆年後了...車子也已經改好了
這也是我當初急著要驗車的原因
進第一站檢驗車子時就打槍了...他們真的有拿尺去量車高
還跟我說...你的車高了6公分(小弟我的車是越野底盤的SUV)
這也難怪...6公分而且輪胎未加大真的是很明顯
當初改裝的老闆跟我保證驗車會過,所以馬上打電話跟老闆報備
老闆第一個反應是:『6公分?胡扯!豈止6公分......?車我改的,起碼也高了8公分!』

我當時還問:『如果我這就去載10包沙再回來驗,你會讓我過嗎?』
檢驗員:『呃......應該可以吧......』
後來還是交給老闆親自開去熟悉的驗車廠就OK了
至於原本只要加高2吋(5公分),爲什麼改好會變成6-8公分呢?
那是為了補足3個月後彈簧衰退的空間,改裝時就先加入橡膠墊片來墊高
而且橡膠也可當緩衝材料避免噪音
jumbohuang wrote:
在他處貼過了,也提醒本版車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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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說該車出廠為144cm高,我車只有141cm ,還用皮尺量了半天,要求我改回原廠避震,不然明年再來就不讓我過關。...(恕刪)
拿著雞毛當令箭 ....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日 )
二、車輛規格規定
2. 本項車輛規格規定項目之長度與重量容許誤差如下:
2.1 長度誤差:量測誤差及製造公差之總誤差。
五00公分以下者為正負二%;五00公分以上者為正負十公分。總誤差不足正負一公分者以正負一公分計。
Bora 登記的車長至少 4 米, 也就是各象限長度誤差值可到 8cm
車高只差 3cm ... 是合法的
enotsdlo wrote:
這社會是怎麼了?
確實依規定執行已經成為怪談了??enotsdlo wrote:lin.franco wrote:
拿著雞毛當令箭 .....(恕刪)
合法也要合規定啊 !!
enotsdlo wrote:
怎麼會用車長來計算車高的誤差勒?
應該是用車高來計算才對吧
144cm*.98=141.12cm
141cm已經低於下限了
對不起, 這是敝國的規定, 不是您的算法 !!! 敝國是以車長標準來訂各象限的誤差值, 這也是
五米以下 500cm * 2% = 10 cm , 所以 10 cm 是最大誤差值
Bora 應在 4 米左右,
所以 400cm * 2% = 8cm ... 我應該沒算錯 !
網路謠傳 "面對警察攔檢時的應對法則: 交通部91年9月2日交路字第0910008511號函規定", 我沒找到,
但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 車輛規格規定" , 卻是明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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