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會開單都是個案而已,我想一定是前晚跟老婆不和諧,心情不好才開單。我昨天從二高南下,內線一部神車沿途時速九十開了好長一段路,中外線的車子狂變換車道,紅斑馬也當沒看到。不相信這情形,一年全台被開單加總的次數有超過50例。
sj98957 wrote:罰得漂亮,本來就該這...(恕刪) 更該罰的是:超速、蛇行、違規走路肩不努力抓上述的十倍危險於內側車道車速過慢的違規是根根本本的本末倒置是警察的怠惰柿子挑軟的吃抓不到飆車抓慢的當業績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