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電視有說過禮讓後方救護車時自己應先閃雙黃燈慢慢低速前進並閃開待救護車離開時要記下時間 地點 及救護車車號如果有速讀的功力加上視力2.0還要記下救護車的好像是救護編號吧日後申訴資料齊全甚至可以調出救護派車記錄查詢自然申訴成功趴數就高
哈~很高興大家都開始有這個認知了.這個問題的核心重點在於[信任]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是越來越不需要的政府不相信人民會守法,所以要建置測速及闖紅燈照相機人民不相信政府會消除罰單,所以不願意讓救護車(因為禮讓的代價是罰單自己付錢)到頭來只能希望救護車上躺的是開罰單那個人的家屬因為這樣最公平.只是...代價是一條人命!!!也是一個沒有盡頭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