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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TDI油耗表現如何?!

煩請各位兄台持續為大家記錄(柴/汽油)車之油耗, 只需於加油站加完油之發票上記錄前一桶油(我用Trip B)所行駛之里程數及當時車子之總里程數, 其他如:日期/每公升單價/總價等資訊皆為現成, 若需要現成之空白EXCEL表格, 可與我連絡: kevin_lee@sparqnet.net, 讓所有有興趣之同好可以知道各車種之油耗及保養價格, 也希望各位先進若發現公式(粗體字)有誤或是有更好的公式, 也煩請不吝回傳給我, 感謝!

P.S: 我自2001年(買車)以來針對T牌A款1.8G之統計, 平均每公里之總成本(不含買車折舊, 含稅/油料/保養/保險/維修...)為4元新台幣(含購置)為10.6元新台幣.


RMAN wrote:
該減速時,就直接放油門讓他自然滑行,需要時在補些油門至車速.
尤其在遇灣道時,我之前就會放油門,讓車速自然降到能過灣的車速,
不會睬油門至灣道再睬煞車減速...一來省油,二來減少煞車片磨耗.
過收費站也是...都是讓他能滑行到ETC下約60~70km/h直接過去,就補油門.
儘量都不睬煞車...讓每一滴油的推動都能真實被用到...而不是被自己的煞車浪費掉
踩煞車除了用來減速之外,
還有一個意義是煞車燈會亮,
讓後方車輛知道你正在減速.

過猶不及都不好,
但是我個人對於前車煞車燈不亮卻慢下來這檔事,
感覺上跟不打方向燈就轉彎一樣,
不是很認同就是了.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
我車是1.9L TDI,原廠未改,
實測純市區約13 km/l (兩次加滿油所跑里程數計算)。
我要去玩啦~~
FOX19 wrote:
小弟提供上次原廠三萬...(恕刪)


看來省下來的油錢會被保養費吃掉一大半.......
相同路線:高速公路60%,市區40%
Passat 1.8T :95汽油平均約11km/L
Camry 2.2 :92汽油平均約10km /L
A3 2.0TDI 未改: 柴油平均約15km/L
雖然沒有想像中省油,但爽度滿分!
driver300 wrote:
踩煞車除了用來減速之...(恕刪)

我個人不贊同這樣情形會和不打方向燈一樣
如果有開手排車習慣的人應該都會善用引擎煞車,那算是不踩煞車減速的一種
更何況踩煞車減速和放油門減速的減速程度是不同的
後車本來就有義務要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隨時注意前車車況,而不應該認為減速就應該是前車需要提醒後車的
後車本來就具有較多主動權,不該推卸責任
driver300 wrote:
踩煞車除了用來減速之外,
還有一個意義是煞車燈會亮,
讓後方車輛知道你正在減速.

過猶不及都不好,
但是我個人對於前車煞車燈不亮卻慢下來這檔事,
感覺上跟不打方向燈就轉彎一樣,
不是很認同就是了.

你應該是位已經開車許久的車主了,
請問一下...你就算腳有踩油門時,車速一定是往上嗎?
你有無經驗是明明腳是踩油門,但車速是向下降的,
請問這時你的減速煞車燈亮不亮啊???

我並不是提倡不踩煞車,且自排車也不可能不踩煞車能瞬間止動.
以我的經驗..就算是滑行時,速度還是降的很慢.
但前方若是需要是真的要瞬間降速或慢速時,你也不可能不踩煞車,
我又不是敢死隊,也不是錢太多...後車撞前車,90%以上都是後車不對.

"減速需求" 不等於 "煞車需求"
舉個例...當高速公路下交流道時,
原限速100km/h...但前方無車,你會到叉道時,踩煞車至60km/h過彎
還是會不踩煞車...但遠遠的就減速至60km/h過彎.

反之我還很討厭明明是前進,且前面也沒阻礙...但動不動就是亮煞車燈,
而且是會一直閃亮...(有些機車騎士,還會按著煞車催油門前進)
表示只要不是補油門加速,他就一定踩住煞車...
一般我都會給這樣的駕駛者視為新手經驗不足的評價.

希望車友你不是這樣的開車方式...久了你就知道有多傷車及讓後車多怨恨了.



小瑞
javakaka wrote:
灌水之最應該是某T牌Y車...
高速據說差10km/h

我看過某R牌S車也是高速差10km/h

但是里程錶一般是不會灌的…都很準。


以下觀點無關任何廠牌, 或者說也適用於任何廠牌.

我是不懂當車速資訊是錯誤時, 里程表為何還能維持正確.
我認為車速與里程應該都是用驅動輪的轉速換算出來的,
當車速資訊不正確時, 基於是同一個資訊來源之故,
里程資訊也應該是錯的.

如果車速資訊是錯誤的, 而里程資訊卻還能維持正確,
那勢必要有另一個獨立管道來提供正確的里程資訊,
而這個管道自然就不能是再用驅動輪的轉速資訊了.
可是除了用驅動輪的轉速來換算成時速與里程之外,
我實在想不出來一般汽車還有什麼其他資訊來源,
可以提供換算正確的里程之用的.

我想來想去只有一種可能,
就是電腦在讀取驅動輪傳來的正確轉速資訊後,
在用程式換算成車速時, 刻意按固定比例加以扭曲加以放大,
而在換算成里程時, 就沒有加以扭曲與放大.
這就牽涉到車廠本身在設計儀表時的政策問題了.
可是如果車廠刻意這樣作的理由是為避免與車主的爭議,
然後造成高速時的實際速度比表速慢到8-10公里這麼大,
這樣矯枉過正的設計邏輯與政策本身就值得被爭議.

此外, 也有許多車款的表速與實際速度的誤差,
可以在高速維持只有1-2公里甚至還更小,
為何就它們就不會有產生爭議的顧慮呢?
更何況執法單位在取締超速時已經會給予10公里的寬限了,
何勞車廠來狗拿耗子多此一舉? 真是令人不解.


leoshueh wrote:
以下觀點無關任何廠牌...(恕刪)

以車速顯示過高跟車速顯示過低,不知道哪項對行車安全影響較巨?

警察給的10KM寬限可有明確事實佐證?如果網友以GPS120KM行駛於限速110KM國道被罰超速可否

以你發言為證據提出抗議?或者你要說不是每台GPS顯示的速度都一樣?

還是剛好哪天接收到那顆衛星準確率較低? 還是警察的測速槍不合格?
Golf 2.0 TDI plus , 每天高速公路跑70km,
以前油價還沒漲時, 都跑100km~120km/h, 加到跳停, 每桶油算下來約16KM/L
現在都開70KM~100KM(上坡開比較慢), 約19.6K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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